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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浪奇: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9-2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浪奇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担任公司及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作为关联独立董事回避),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终止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97.42%股权的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根据公司提交的资料,
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97.42%股权的事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应
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丽娟、黄强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