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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控股: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0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8-042 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一
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19 日
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竹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
的董事研究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意见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