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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9-029 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一
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会
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印发的新金融工具
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如下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
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
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
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
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
更相关会计政策,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表科
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为 1,416,929.00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2)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 66,455,091.85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
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为 1,416,929.00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2)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 66,455,091.85 元,2019 年 1 月 1 日列示
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实施仅为对资产科目的重分类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以 7 票赞成、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
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