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岭南控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01-17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0-005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向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的 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次会
议和监事会九届二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以及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岭南酒店”)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19,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7,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起
至 2021 年 1 月 16 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额度:公司拟向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9,5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补充花园酒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
    4、财务资助方式:通过资金池以现金借款方式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5、资金使用费:鉴于花园酒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财务

资助不收取资金使用费,公司将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6、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16 日。
    (二)中国大酒店
    1、财务资助额度:公司拟向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7,500 万元的
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补充中国大酒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
    4、财务资助方式:通过资金池以现金借款方式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5、资金使用费:鉴于中国大酒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财

务资助不收取资金使用费,公司将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6、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16 日。
    (三)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额度:公司拟向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补充岭南酒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
    4、财务资助方式:通过资金池以现金借款方式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5、资金使用费:鉴于岭南酒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财务
资助不收取资金使用费,公司将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6、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16 日。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九届三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中国大
酒店、岭南酒店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

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资本情况
    (一)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84 年 9 月 10 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68 号
    5、法定代表人:李峰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9,000 万元
    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618428412U
    8、经营范围:酒店住宿服务(旅业);游泳馆;歌舞厅娱乐活动;中餐
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复印服务;保健按摩;桑拿、汗蒸;酒吧服务;西餐
服务;理发服务;个人本外币兑换;冷热饮品制售;咖啡馆服务;图书、报刊
零售;酒类零售;烟草制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

地租赁(不含仓储);会议及展览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生活清洗、消毒服务;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有花园酒店 100%的股权,花园酒店系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
联关系。
    10、经营及财务状况:
    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主营业务为酒店经营管理,主要
提供酒店住宿、餐饮、会议及商业物业等综合性服务。2018 年度,花园酒店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45,841,393.32 元,负债总额为 282,056,029.96 元,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463,785,363.36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461,774,473.6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3,350,344.93 元。
    11、履约能力:广州花园酒店是国家旅游局评选的中国首批三家之一、华
南地区唯一、最高级别的白金五星级饭店。花园酒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
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中国大酒店
    1、公司名称:中国大酒店

    2、成立日期:1983 年 9 月 5 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
    5、法定代表人:陈瑞明
    6、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618404883G
    8、经营范围:票务服务;商务文印服务;停车场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
翻译服务;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洗衣服务;保龄球服务;健身服务;电子游艺厅娱乐
活动;桑拿、汗蒸;中餐服务;冷热饮品制售;酒类零售;散装食品零售;游
泳馆;乳制品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图书、报刊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酒吧
服务;咖啡馆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西餐服务;歌舞厅娱乐活动;保
健按摩。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有中国大酒店 100%的股权,中国大酒店系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
的关联关系。
    10、经营及财务状况:
    中国大酒店成立于 1983 年,主营业务为酒店经营管理,主要提供酒店住
宿、餐饮、会议及商业物业等综合性服务。2018 年度,中国大酒店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为 449,408,272.71 元,负债总额为 311,118,176.68 元,归属于母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38,290,096.03 元,营业收入为 290,115,476.79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184,077.49 元。

    11、履约能力:中国大酒店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我国首批五星级酒店之
一,是广州高端商务政务会议、宴会接待的重要场所。中国大酒店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15 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 1262-64 室

    5、法定代表人:李峰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712468437J
    8、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
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票务服务;海味干货零售;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
零售冷却肉(仅限猪、牛、羊肉);棋牌服务;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名片
印制服务;邮政代办业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电脑

喷绘、晒图服务;冷冻肉零售;广告业;酒店从业人员培训;自有房地产经营
活动;语言培训;文具用品零售;花盆栽培植物零售;礼品鲜花零售;花卉出
租服务;游艺娱乐用品零售;水产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电脑打字、
录入、校对、打印服务;商务文印服务;蔬菜零售;健身服务;翻译服务;运
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
(不涉及旅行社业务);停车场经营;房屋租赁;水果零售;干果、坚果零售;

卫生洁具零售;生活清洗、消毒服务;传真、电话服务;充值卡销售;室内非
射击类、非球类、非棋牌类的竞技娱乐活动(不含电子游艺、攀岩、蹦床);
洗衣服务;日用杂品综合零售;旅客票务代理;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
行李搬运服务;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灯光设备租赁;职业技能培训
(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办公服务;蛋类
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酒店住宿服
务(旅业);歌舞厅娱乐活动;复印服务;除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之外的
其他印刷品印刷;理发服务;酒吧服务;冷热饮品制售;日式餐、料理服务;

游泳馆;烟草制品零售;中餐服务;餐饮配送服务;自助餐服务;酒类零售;
快餐服务;西餐服务;甜品制售;美容服务。
    9、关联关系说明:岭南酒店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10、经营及财务状况:
    岭南酒店成立于 1998 年,原名为“广州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1
年更名为“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酒店管理、餐
饮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等服务。2018 年度,岭南酒店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 45,510,883.78 元,负债总额为 11,173,454.84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有者权益为 34,337,428.94 元,营业收入为 81,152,291.43 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479,813.58 元。
    11、履约能力:岭南酒店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国内领前的住宿业品牌服
务运营商,荣获中国饭店业协会金鼎奖“2018 十佳饭店集团”、2017-2018
年度中国饭店金马奖“十佳中国酒店管理公司”等,管理规模位列中国饭店集
团 60 强。岭南酒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公司向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
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
店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均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董事会九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
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
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
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
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
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均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提供财务资助
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
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财

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花园
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的推进实施情况需要,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 30,800,000.00 元出
借给广之旅全资子公司广州易起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用于推进“易起行”泛旅
游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 20,200,000.00 元出借给广
之旅全资子公司北京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用于推进全区域分布式运营及
垂直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本次借款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
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2019-014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551,000,000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
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
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九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专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