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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 太 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2017-07-0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17-02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收到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红太阳集团”)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红太阳
  集团于 2017 年 7 月 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9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红太阳集团
                 大宗交易         2017 年 7 月 4 日          18.59     11,160,000       1.92%
有限公司
合 计                --                    --                  --      11,160,000       1.9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9,895,036    13.76%     68,735,036     11.84%
红太阳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895,036    13.76%     68,735,036     11.84%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

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

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完成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仍为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

    4、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

售的股份将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

    三、备查文件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