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红 太 阳: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2018-09-1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并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阅,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新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聘任是在
充分了解陈新春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知识与技能、经营
管理经验等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陈新春先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认为,陈新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新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3、我们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新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示同意,
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




                              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管亚梅

                                                          黄    辉

                                                          涂    勇


                                签署日期: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