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太 阳: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2019-10-3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
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2、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管亚梅
黄 辉
涂 勇
签署日期: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