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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紫学: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11-16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ST 紫学          公告编号:2017-090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紫学,股票代码:000526)
已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2017
年 10 月 21 日、2017 年 10 月 24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后经公司及有关各方协商和论证,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预计将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
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开市起转
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2017 年 11 月 4
日、2017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
    公司原预计在 2017 年 11 月 1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信息。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协调沟通工作较多,重组方
案内容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前披露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
不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可能包括公司的关联方或无关联其他第
三方,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但是,因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此次
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根据最终交易情况判断。
    2、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初步计划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和以
现金的方式出售资产,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预案或者报告
书为准。
    3、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初步计划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涉及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初步计划拟出售的标
的资产涉及教育和/或租赁业等行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最终情况以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并公告的预案或者报告书为准。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落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
等相关事宜,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各项工作。同时,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需要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公司难以按原计划最
晚于2017年11月16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鉴于公司正在筹划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平披露信息,
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股
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
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信息,公司股票(股
票代码:000526,股票简称:*ST紫学)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17年10月13日)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类别
    1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     15.59%   A 股普通股
    2    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12,438,544     12.93%   A 股普通股
    3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6,357,623      6.61%   A 股普通股
    4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830,438      5.02%   A 股普通股
    5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804,998      1.88%   A 股普通股
    6    郭文娟                              1,511,261      1.57%   A 股普通股
    7    俞晴                                1,300,000      1.35%   A 股普通股
    8    刘伟                                1,103,339      1.15%   A 股普通股
    9    孙惠良                                880,008      0.91%   A 股普通股
   10    陈红                                  758,600      0.79%   A 股普通股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类别
    1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     15.59%   A 股普通股
    2    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12,438,544     12.93%   A 股普通股
    3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6,357,623      6.61%   A 股普通股
    4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830,438      5.02%   A 股普通股
    5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804,998      1.88%   A 股普通股
    6    郭文娟                              1,511,261      1.57%   A 股普通股
    7    俞晴                                1,300,000      1.35%   A 股普通股
    8    刘伟                                1,103,339      1.15%   A 股普通股
    9    孙惠良                                880,008      0.91%   A 股普通股
   10    陈红                                  758,600      0.79%   A 股普通股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
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7年12月16
日恢复交易(因2017年12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最晚复牌时间顺延至2017年12
月18日),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
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
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必要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公司正在推进的拟通过国有产权公
开挂牌方式出售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
式购买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出售旭飞股权”)无关联
性。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售旭飞股权事
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