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工: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8-06-09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18-31
债券代码:112033 债券简称:11柳工0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
年4月26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25,242,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共计分派利润168,786,320.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25,242,136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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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4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0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太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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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咨询电话:0772-3887266
传真电话:0772-3887266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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