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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 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9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6日~27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以及监管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对外担保情况”及提交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9 年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发
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除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存在日常关联
交易业务来往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均已按规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披露程序。
    2、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资金管理及对外担保行为,控
制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无违规担保行为。公司的担保事项已按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及披露程
序。
    公司同意 2019 年对 15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约 943,115 万元(外币担保折算
人民币金额)融资担保。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为 8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银行融资担保余额合计 582,187
万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2,081 万元的 58.68%。上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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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公司均已按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相关会议资料,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19 年第二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

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

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相关会议资料,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资产核销后,能够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
实可靠和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二季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我们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中公司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无异议。

    我们认为:因公司产销量增长,采购量增加,公司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关联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合资公司柳州

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采埃孚柳州驱动桥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

公司、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有关联的董事对相关议案的子议案审议已回

避表决。

    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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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

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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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斌             王成                      韩立岩          郑毓煌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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