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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7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9-3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
15:00至2019年9月16日15:00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
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陈楚盛先生
     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19 年 8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0,790,63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52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
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00,669,93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5031%;通
                                    -1-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20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20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广食、惠州广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期限一年。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 1 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广食、惠
州广丰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和提供担保等相
关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300,790,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秦漫银、林勋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和《议
                                   -2-
事规则》的规定,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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