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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搬迁补偿意向书》的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9--4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搬迁补偿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搬迁补偿意向书》,属于双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
定,意向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1、因城市建设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计划将“种鸡场”地块用于建设佛山
高新区极核--佛山创新灯塔社区项目。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下称:佛山市高新区管委会)受佛山市人民政府委托,统筹处理“种鸡场”地块
搬迁补偿事宜。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佛高控股)为佛山高新区管委
会全资子公司,受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委托,办理具体事宜。
    各方均希望合法合规地继续推进本搬迁补偿项目,并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
益。2019 年 12 月 31 日,佛高控股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南海种禽就“种鸡场”
地块搬迁项目签订了《搬迁补偿意向书》。
    2、本意向书属于双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事项和协议
签署需另行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相关方介绍
    1、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洪流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2日
      经营范围:佛山高新区园区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参与招商引
资;参与佛山高新区特色产业载体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协助土地征收;
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社会经
济咨询;资本投资服务(含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创业指导服务;
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人才服务;
中介服务;培训服务;股权投资;科技产业投资、科技政策咨询服务、科技统计、
财务顾问;租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该公司股东: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上市公司关系:该公司及其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塱下
      注册资本:952.917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发良
      成立日期:1989年10月17日
      经营范围:养殖、批发、零售:鸡苗,肉鸡;批发、零售:种鸡蛋,饲料,
药械设备;物业出租;(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有机肥
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
 权、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上市公司关系:其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三、意向书相关方及意向书主要内容
    (一)意向书相关方
    该《搬迁补偿意向书》由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和佛山
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共同签订。
    (二)意向书主要内容
    1、各方秉持“全面收购,现金补偿,总部保留”原则商谈前述乙方原址生
产经营土地(简称“种鸡场”地块)的搬迁补偿事宜。搬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与
土地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补偿的土地面积约 100 亩。(具体搬迁及补偿面积以各
方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为尽快确定搬迁补偿金额,甲、乙双方原则同意共同委托一家同时具备
在佛山市相关行政部门入库和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甲、乙双
方履行各自相关手续后,签订委托合同开展评估工作,以该评估机构的《评估报
告》作为补偿金额的参考依据。
     3、为了奠定良好的合作基础,以保障搬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
诺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预付款人民币 200,000,000 元(大写贰亿元整)
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应开具等值的收款收据给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正
式的补偿协议后,该预付款充抵补偿款。如双方最终未能签订正式的补偿协议,
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款的书面通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该预付款返还给甲方。
    4、在依照本意向书第三条的约定支付预付款后,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在不
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提供部分场地给甲方开展勘察、测量等开发的
前期工作。
    5、在签订本意向书后,双方应积极协商,尽快签订正式的补偿协议,并及
早制定具体搬迁计划。
    6、本意向书仅为双方明确下一步具体谈判的工作目标和内容,具体搬迁及
补偿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意向书一式陆份,双方
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意向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搬迁补偿意向书》属于双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仅
为双方明确下一步具体谈判的工作目标和内容,搬迁补偿具体事项付诸实施和实
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搬迁补偿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
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受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调整狮山镇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
区范围影响,南海种禽已于年初开始按相关部门的要求,逐步停止在南海区狮山
镇畜禽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业务,将南海种禽的畜禽养殖部分业务转移到公司其
他养殖基地,并充分发挥南海种禽品种、品牌优势,扩大“公司+基地”的合作
规模,以减少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因此,南海种禽本次签订《搬迁补偿意
向书》不会对该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意向书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按
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搬迁补偿,维护公司的
权益。该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其他说明
    本次意向书签订后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议和审批程序,并
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