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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冷股份: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9-019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志坚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总经理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司母公司 2018 年实现净
利润为 16,214.1 万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621.4 万元,当

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592.7 万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7,384.7 万元,扣除已支付 2017 年度普通

股股利 4,279.5 万元,已提取 20%任意盈余公积金 3,672.6 万元,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4,025.1 万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将按照母公司 2018 年实现净利润 16,214.1 万元的 20%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金 3,242.8 万元;

    公司将按照最新总股本 843,212,507 股计算,每 10 股派 0.5 元

现金(含税),分红派息金额为 4,216.1 万元,B 股的现金股利折算

成港币支付。

    以上预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关于计提公司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结合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及相关资产实际状况,公司拟计

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28,919,153.66 元,其中对应收账款计

提 28,458,939.70 元的坏账准备,对其他应收款计提 460,213.96 元

的坏账准备。对存货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9,476.00 元。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层 2019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及贷款额度的报告

    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总监办理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银行

综合授信,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贷款。授权有效

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报告

    根据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相关业务开
展计划,预计公司 2019 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在 77,000 万元

左右,其中向关联人采购成套项目配套产品 28,000 万元左右,向关

联人销售配套零部件 49,000 万元左右。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对此项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纪志坚、徐郡饶、高木俊幸在审议此

项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4、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进行整合审计。根据相关收

费标准的规定以及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拟支付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77 万元(2018 年度

为 7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为审计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由该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对此项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详见附件 1)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7、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基本事项的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以上议案中,议案 2、3、4、5、12、13、14、15 尚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根据公司有关情形,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形及

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情形

    1、根据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七届二十一次董事

会议决议,公司已完成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74,894 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由 855,908,981 元减

至 855,434,087 元。

    2、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完成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2,221,58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

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由 855,434,087 元减至 843,212,507 元。

    3、2018 年 10 月 26 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为完善回购股份制度、丰

富股份回购情形、简化实施回购决策程序、建立库存股制度提供了法

律依据。2019 年 1 月 11 日,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基于此,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对股份回

购的情形、回购方式、内部决策程序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未来资

本运作铺垫基础。

    二、修改内容

    基于上述情形,特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共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共人民币八
第 3.1 条 注册资本    民币八亿五千五百九十万八千九百八     亿四千三百二十一万二千五百零七
                      十一(855,908,981)元。              (843,212,507)元。
                      公司发行股份总额为八亿五千五百九     公司发行股份总额为八亿四千三百二十一万
第 3.2 条 注册资本
                      十万八千九百八十一(855,908,981)    二千五百零七(843,212,507)股,每股面值
的划分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1.00)元。     为人民币壹(1.00)元。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八亿四
                      八亿五千五佰九十万八千九百八十一
                                                           千 三 百 二 十 一 万 二 千 五 百 零 七
                      (855,908,981)股.
                                                           (843,212,507)股
                          公司的股份构成为:
                                                               公司的股份构成为:
第 3.3 条 注册资本        股份类别        股份数额
                                                               股份类别        股份数额
种类和构成                人民币普通股     六亿一千四百
                                                               人民币普通股    六亿零一百七十一万
                      四十万八千九百八十一(614,408,981)
                                                           二千五百零七(601,712,507)股
                      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 二亿四千一百五十万
                          境内上市外资股 二亿四千一百
                                                           (241,500,000)股
                      五十万(241,500,000)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本章程和公
                                                         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程序,报国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本章程和公
                                                         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
                      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程序,
                                                         份。
                      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购回其发行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在外的股份。
                                                         2.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票的公司债券;
第 3.15 条 股份回购   的。
                                                         6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需。
                      股票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
                                                         的活动。
                      行: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1. 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
                                                         1.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要约;
                                                         2.要约方式;
                      2. 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
                                                         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情形。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 3.16 条 回购股份   公司依照第 3.15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处理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公司因本章程第 3.15 条第(一)项、第(二)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3.15 条第(三)项、第
                      内转让或者注销。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公司依照第 3.15 条第(三)项规   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 3.15 条规定收购公司股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工。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被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应当从公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司的注册资本中核减。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公司应当依照《证券法》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被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应当从公司的注册资
                                                            本中核减。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时,拥有出席股东(包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时,拥有出席股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同意,方为通过。
                      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款所称特别决议,是指对以下事项作出
                           上款所称特别决议,是指对以下事
                                                            的决议:
                      项作出的决议: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公司债券;
                      2.发行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4.修改公司章程;
第 5.15 条 特别决议   4.修改公司章程;
                                                            5.公司因本章程第 3.15 条第(一)项、第(二)
表决                  5. 回购本公司股票;
                                                            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
                      6.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6.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计总资产 30%的;
                                                            的;
                      7. 股权激励计划;
                                                            7.股权激励计划;
                      8.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8.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
                      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
                      由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通过的其他事项。
                      ……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三次。董事会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三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权
                      行其职权时,由董事长授权副董事长或    时,由董事长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 6.6 条 董事会会
                      其他董事主持。                        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天以前书面通知
议召集
                      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天以前书      全体董事和监事。该等会议通知应载明会议
                      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该等会议通知    的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
                      应载明会议的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    出通知的日期。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
                     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董事会   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召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     开。董事长和董事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书面
                     召开。董事长和董事因故不能参加会议   委托其他董事作为代理人参加会议并表决。
                     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作为代理人参加     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
                     会议并表决。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
                     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   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   事的权利。
                     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作;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告工作;                           3.选举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4.决定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选举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5.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拟定
                     4.决定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的方案;
                     5.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第 6.8 条 董事会的   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的方案;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职权                 6.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 3.15 条第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或者分立、合并、解散的方案;       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 8.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 3.15 条第(三)项、
                     公司内部有关具体经营管理的各项规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章制度;                           公司股份;
                     ……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
                                                        内部有关具体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