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拟出售资产评估报告更新的公告2017-07-19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17-02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拟出售资产评估报告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25 日及 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重组相关议案。
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广州证券 24.4782%股权
出售给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由交易对方以
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羊城”)
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广州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羊城评字【2016】第 VYGQA0415 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原评估报告”)。按照评估
报告准则和其他现行规定,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
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即 2016 年 6 月 30 起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以内,可以使用原评估报告。超过原报告有效期,需重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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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估。
由于原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中联羊城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广州证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对标
的公司重新出具了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新评估报告”)。
一、新评估报告与原评估报告主要差异说明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中联羊城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进行了评估,并以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新评估报告和原评估报告采用一致的评估方法。
(二)两次评估的主要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原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评估 1,084,253.05 1,911,914.16 827,661.11 76.33%
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
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
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评 1,110,890.10 1,946,917.95 836,027.85 75.26%
估的广州证券 100%股权
原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与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不存在
重大的差异。
二、新评估报告对本次重组的影响
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仍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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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补充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影响,本次补充
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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