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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公司等6家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32.7650%股权涉及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2017-07-1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等 6 家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32.7650%
        股权涉及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评协备案号码 1500123044170340 号
                       (第一册,共十三册)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CHINAUNITED Y.C.APPRAISALCO., LTD.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目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4
摘要............................................................................................................................5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10
二、 评估目的.............................................................................................. 40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0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44
五、 评估基准日 ......................................................................................... 45
六、 评估依据.............................................................................................. 46
七、 评估方法.............................................................................................. 51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62
九、 评估假设.............................................................................................. 64
十、 评估结论.............................................................................................. 67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70
十二、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73
十三、            评估报告日................................................................................. 74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76

资产评估说明…………………………………………………………另册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本评估报告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
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的。
      2、 委托人或本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评估报告
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委托人或本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
定使用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评估机
构和资产评估师不对此承担责任。
      4、 本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评
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
现的价格,评估结果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 本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并对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6、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者
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字、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
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7、 本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评估
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
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8、 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
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其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
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本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评估对象及
其所涉及资产法律权属的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9、 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评估
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32.7650%股权涉及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
 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资产评估准则、技术规范、指导意见和相关文件,遵循客观、公正、独
立、科学的原则,通过制定相应的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实施必要的评
估程序,在基于报告所述特定的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采用与评估目
的相匹配的评估标准与方法,对经济行为所对应的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情况摘要如下:

      委托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经济行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广州恒
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共 32.7650%股权,由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恒运
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共同委托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鉴于前次评估报告有效期截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前次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未能佐证标的资产在新的评估基准日是
否发生减值,因此需对该事项涉及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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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进行补充评估。现由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广东
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目的:为委托人拟了解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提供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时市场价值的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及相
关负债,并包括未在账面列示的整体无形资产。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
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方
法对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比较分析;考虑评
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
结论。
     评估结论: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
算等评估程序,得出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母公司报表账面总资产为人民币肆佰零伍亿零壹佰贰
拾捌万零玖佰元(RMB4,050,128.09 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贰佰玖拾
叁亿玖仟贰佰叁拾柒万玖仟玖佰元(RMB2,939,237.99 万元),净资产
账面值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亿零捌佰玖拾万壹仟元(RMB1,110,890.10 万
元)。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亿陆仟玖佰壹拾柒万玖仟伍佰元(RMB1,946,917.95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捌拾叁亿陆仟零贰拾柒万捌仟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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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B836,027.85 万元),增值率 75.26%,评估后每股价值为 3.6320
元。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按照评估报告准则和其他现行规定,只有当评
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壹年时,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起至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以内,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超过
报告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以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使用,评估报告使用者应特别注意以
下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 利用专业报告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被评估单位广州证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
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年度审计工作,并
出具了 XYZH/2017GZA10122 号年度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调整
后的数据基础上进行。

       (二) 资产权属瑕疵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大
南小区 20 号楼 504 房建筑面积约 122.25 平方米,该房产尚未取得房地
产权证。

      经判断,上述资产权属瑕疵事项对本次评估结论无重大影响。

       (三) 重大诉讼事项

      (1)       未决法律诉讼:昆山交发债券承销纠纷案件。

      2013 年初,广州证券与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
山交发”)签署《2013 年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及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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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约定广州证券为主承销商,承销总额为人民币 18 亿的“14 昆
山交发债”。2014 年 5 月,广州证券在扣除协议约定的承销费用 3,060 万
元后向昆山交发支付 17.694 亿元募集款。昆山交发认为广州证券仅应收
取承销费 1,200 万元,应当返还 1,860 万元及罚息 130.2 万元。双方协商
未果,昆山交发于 2016 年 5 月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广州证券。广州证
券于 2016 年 6 月提出管辖权异议,昆山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后广州
证券提起上诉。2017 年 5 月 4 日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江苏省昆山市人
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苏 0583 民初第 7608 号)判决内容,广
州证券应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昆山交发募集款项
600 万元并支付罚息(以 600 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 2014
年 6 月 4 日起算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广州证券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截止至评估报告日,仍在等待开庭。

      (2)       未决法律诉讼:金网达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案件。

        2016 年 12 月,广东金网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网达”)
起诉广州证券,要求解除广州证券与金网达签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返还金网达已支付的推荐挂牌
费,要求广州证券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17 年 2 月 20 日,
广州证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驳回广州证券管辖权异议申请(2017)粤 01 民初 7 号《民事裁定书》,
将本案移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2017 年 4 月 6 日,广州证券收
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民辖终 159 号《民事裁定书》,
驳回广州证券申请。2017 年 6 月 2 日第一次开庭审理,2017 年 6 月 15
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截止至评估报告日,仍在等待裁决。
      本次评估未考虑诉讼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 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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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事项发生于评估基准日后至本评估报告提交日期之前,在本报
告评估结论中未考虑该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在使
用本报告评估结论时,应注意该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2017年5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
监许可[2017]2号)文件批复核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立6家分支机
构。截止至评估报告日,批复核准新设立的6家分支机构尚在筹备中。
      (2)评估基准日后,国内A股市场证券业上市公司股价波动较大,
报告日与本报告中可比公司股价差异如下表所示:
            报告日2017年7月17日   本次评估中使用的
                                                         变动情况             变动幅度
 可比公司          收盘价         12月区间成交均价
                   (1)                (2)        (3)=(1)-(2)    (4)=(3)/(2)
 国元证券          12.51                20.88              -8.37               -40.09%
 山西证券          10.13                12.41              -2.28               -18.37%
 东北证券            9.67               12.67              -3.00               -23.68%
 西南证券            5.50                7.28              -1.78               -24.45%
 太平洋              3.85                5.47              -1.62               -29.62%


     除报告中已披露的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我们所获知的可
能影响评估结论的事项外,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的事项是评估师无法预知的。我们不对评估基准日后的期后事项对评估
结论造成的影响承担责任。
     评估结论的应用:
      评估报告书摘要所披露的评估结论是作为委托人实现相关经济行为
的参考依据,但并不保证相关经济行为的可实现性,仅限于委托人和其
他报告使用者于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
      在使用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评估报告正文
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限定条件以及期后重大事项对评
估结论的影响,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未征得评估机构和签字资产评估师书
面同意,本摘要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9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32.7650%股权涉及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有关的法律、
法规、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技术规范和指导意见,以及相关
的文件资料,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通过制定相应的评
估方案与工作计划,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
序,基于特定的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
方法,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时市场价值涉及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87.SZ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222,383.0413 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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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817725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的除外)。
      经营期限:1992 年 12 月 24 日至长期

        2、 与被评估单位关系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2350%股权。

      (二) 被评估单位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注册资本:536,045.6852 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60172H
      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60,410.40          67.235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1,214.18          24.4782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13,842.98           2.5824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3,539.41           2.5258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024.96           1.3105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784.28           1.0791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29.47           0.7890
                      合计                 536,045.69           100.0000

      经营范围:融资融券;机构证券自营投资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服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限
证券公司);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和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1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
      经营期限:1988 年 03 月 26 日至长期

      2、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控股股东。

      3、 企业历史情况简介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证券公司,1988 年 3 月经中国人
民银行(银复[1988]89 号文)批准成立,是全国最早设立的证券公司之
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1991 年 5 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转发总行<关于广州
证券公司重新登记的批复>的通知》(穗银金字[1991]118 号),公司获
得审查验收,重新登记。
      1997 年 11 月 24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证[1997]154 号文)批准
增资改制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2001 年 2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1]39
号文)批准增资扩股至人民币 8.17 亿元。
      2009 年 10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1070 号)批准增资至人民币 14.3428 亿元。
      2012 年 8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广东证
监许可[2012]135 号)核准增资至人民币 19.7776 亿元。
      2013 年 9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备案(备
案编号:20130020)增资至人民币 27.7141 亿元。
      2014 年 9 月 1 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有关事项的批复》(穗国资批
[2014]75 号)批准,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和董事会,正式变更为“广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2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 33.3 亿元。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S0112014025885 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000032280,证券业务许可证号码
为 10250000。
      2015 年,根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15 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规定,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203,045.6852 万元。由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 之 前 一 次 性 缴 足 , 变 更 后 广 州 证 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36,045.6852 万元。

      4、 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1)企业组织架构图

      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末,广州证券共有员工 2,138 人,其中高级管
理人员 7 人。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3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股东大会                                                        战略管理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监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
                                                                                                                                                          招标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董事长
                                                                                                                                                          预算管理委员会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非标业务专业委员会
                 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
                                                                                                                                                          信息技术委员会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保密委员会


                                                 副总裁兼业务线负责人                                     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           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

          经纪业务           信用业务管理    固定收益投资    企业股权融资      承销决策            股转系统做市业务     场外市场业务      证券自营投资决策      资产管理业务
            委员会               委员会        顾问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客
                                                                                                     合
                     经       固    债      投    新           资            户
                                                        投            场             互     营       规     风     人     战               计     信
                     纪       定    权      资    三           产            与                                                                                        党
                                                        资            外             联     运       与     险     力     略        资     划     息            审
                     业       收    融      银    板           管            机                                                                         办             群
                                                        管            市             网     管       法     管     资     管        金     财     技            计
                     务       益    资      行    业           理            构                                                                         公             工
                                                        理            场             金     理       律     理     源     理        中     务     术            总
                     事       事    事      事    务           事            管                                                                         室             作
                                                        总            总             融     总       事     总     总     总        心     总     中            部
                     业       业    业      业    总           业            理                                                                                        部
                                                        部            部             部     部       务     部     部     部               部     心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总
                                                                                                     部
                                                                             部

                 证券营业部                                                 分公司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4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2)企业境内分公司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广州证券境内分公司情况如下图:
  序号                 名称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候街2号、4号15层F2-1(B)1501-9、
   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1501-10、1501-11室

   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洪山区书城路26号洪山创业中心科技园B栋101室       2015年11月13日

   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29号第25层      2015年11月27日

   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178华融大厦2楼208室           2015年11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富恒花园 7
   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号楼 3-5 号商铺二楼 201 号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3218 号通钢国际大厦
   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17 日
                                                               B 座 14 楼 B 区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号海南时代广场 19 层东
   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17 日
                                                                    北侧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合作化路交口金域华府写字
   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21 日
                                                       楼 1-1601、1-1602、1-1603 室

   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109号         2016 年 10 月 21 日
                                             哈尔滨市道里区金江路恒盛皇家花园小区S01 栋商服
   1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21 日
                                                             单元 101 号一层

   1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丰辉大厦703室      2016 年 10 月 24 日

   1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众创空间 12 号楼-7F-701   2016 年 10 月 24 日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国际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
   1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25 日
                                                               9号楼8层3号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 67 号梦之岛广场十三层
   1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25 日
                                                             B1301、1302 室

   1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 270 号 3 楼           2016 年 10 月 26 日

   1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 15层 AB     2016 年 10 月 26 日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
   1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26 日
                                                           8 层 01 办公 806 单元

   1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 448 号 19 楼        2016 年 10 月 27 日

                                             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999号三箭瑞福苑一区 5 号楼
   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27 日
                                                                   105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9号联发广场写字
   2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
                                                         楼-4106 室(第 41 层)

   2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314号         2016 年 11 月 2 日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88
   2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016 年 11 月 2 日
                                                               号3栋2层2号

   2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161 号          2016 年 11 月 3 日

   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7 号 1 层 101 号     2016 年 11 月 8 日

   2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太原高新区南中环街 529 号 CD 座裙楼 3 层10B 室   2016 年 11 月 8 日

   2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4001室            2016 年 11 月 9 日

   2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 28 号 12-1#           2016 年 11 月 10 日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18 号唐沣国际 B 座底层商业
   2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2016 年 11 月 10 日
                                                               3 楼 10315


         (3)企业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广州证券旗下拥有全资子公司为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5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为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广证
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并参股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如下图:
                                              62.50%        广州广证金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广州广证金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     珠海市广证珠江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     深圳前海广证中海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00%        深圳广证盈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00%     深圳市前海梧桐广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      深圳前海广证水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深圳前海金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创新    100.00%
                     100.00%                                深圳前海金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有限    100.00%        深圳前海金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100.00%        深圳前海金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深圳前海金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珠海金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珠海金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珠海金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珠海金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珠海金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00%        广州广证粤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00%        北京广证领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深圳前海领秀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深圳市前海德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证领秀投资    100.00%
  广州证券           100.00%                               深圳市前海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深圳市前海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深圳市前海恒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深圳市前海广证鑫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03% 广州期货股份   100.00%
                                                            广期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广州广证恒生
                       67.00% 证券研究所有
                                  限公司

                       49.00% 金鹰基金管理   100.00%
                                                            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14日期间,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新增设立了珠海金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金瓯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珠海金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金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金
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广州广证粤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证创投持有广州广证粤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股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6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权。截至评估报告日,广证创投均未对该6家公司进行出资,并均无在财
务账面上体现。

      1)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证创投”)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濠路 33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611006033
      法定代表人:吴世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东及持股比例: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证创投 100%股权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经营期限: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长期
      ②企业经营状况
      广证创投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2013 年至 2014 年主要进行债权投
资业务和债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其中对管理的基金收取管理费。广证
创投于 2015 年进行业务转型,大力发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已初步形成
并购基金、定增基金、新三板股权基金三大基金产品线,主要由子公司
对私募基金进行管理,同时广证创投也开展投资咨询业务。2016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
根据管理规范要求,广证创投在 2017 年之后开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转型。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证创投已设立广州广证金骏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广州广证金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13 家私募基金管理子公司,子公
司主要进行私募基金的管理与投资业务。

      广证创投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 55,319.51 万元,净资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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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51,470.23 万元。2016 年,广证创投利润总额为 416.88 万元,实现营
业收入 1,993.54 万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2,026.25 万元。营业
支出 1,578.61 万元。
      2)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名称: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证领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训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605173Y
      经营期限: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至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证领秀 100%股权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投资
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顾
问、投资咨询、实业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财务顾问咨询(以上不含限
制项目)、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②企业经营状况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是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
册资本 3 亿元,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定增投资、私募基金投资、量化投资、
信托投资及现金管理等领域,2016 年投资金额合计 3.54 亿元,实现投资
收益 2,045.57 万元,净利润 904.14 万元。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有六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深圳前海领
秀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德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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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市前海恒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广证鑫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深圳前海领秀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私募基金业务,其他
子公司均未开展相关业务。
      3)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期货”)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
1007 房、1008 房、1009 房、1010 房、1011 房、1012 房(仅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严若中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093174XF
      成立日期: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466.50           99.0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33.50              0.97
                    合计                 55,000.00            100.00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
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②企业经营状况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是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
册资本 5.5 亿元,具备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
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大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可代理国内所有
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品种交易,拥有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设有十三家营
业部分别为成都营业部、佛山南海营业部、清远营业部、上海杨高南路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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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北京营业部、深圳营业部、武汉营业部、长沙营业部、杭州营
业部、东莞营业部、广州体育中心营业部、杭州古墩路营业部、天津营
业部。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可开展商品期货经纪业务、金融期货经纪
业务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2016 年,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期货
交易所成交商品期货 1,238.75 万手,成交金额 6,571.39 亿元;在郑州商
品交易所成交商品期货 613.40 万手,成交金额 2,146.05 亿元;在大连商
品交易所成交商品期货 957.04 万手,成交金额 3,771.50 亿元,在中国金
融期货交易所成交金融期货 9.87 万手,成交金额 991.62 亿元。
      4)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证恒生”)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室
之 J46(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肆佰陆拾捌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717885117U
      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93.56            67.00
               恒生证券有限公司             1,474.44            33.00
                     合计                  4,468.00            100.00

      经营范围: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仅限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经营期限: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至长期
      ②企业经营状况
      广证恒生主要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拥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资格(仅限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广证恒生自公司 2012 年 5 月成立至
2016 年 12 月底,营业收入 2012 年为 1,012 万元、2013 年为 2,586.12 万
元、2014 年为 3,552.78 万元,2015 年为 4,594.83 万元,2016 年月为 3,394.60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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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广证恒生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为内外部客户提供证券研究服务取得的
收入。广证恒生研究覆盖主板和新三板,以宏观策略和 TMT、大消费、
高端装备制造为主要研究方向。在 2016 年《东方财富中国最佳分析师
榜单》中,广证恒生荣获传媒行业排名第一;2016 年亚洲金融品牌创新
论坛暨中国金融风云榜中,广证恒生荣获 “中国十佳金融科技创新企业”。
       5)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8348X6
       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50.00           49.00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50.00           11.0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0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00
                    合计                   25,000.00            100.00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六日至长期
       控股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100%股权。
      ②企业经营状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拥有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
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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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策略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金
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
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民族新兴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
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和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
添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金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裕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鑫瑞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三十只基金。
      2016 年,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净利润 4,111.91 万元,同比增加 14.25%;
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33,142.53 万元,同比增加 2.15%。公募业务管理资产
规模较年初增长 125.63%,高于行业 117 个百分点;行业排名上升至第
62 名,较 2015 年前进了 7 名。根据银河与晨星排名数据,截至 2016 年
末,公募基金投资业绩平均排名前 51.70%,其中权益类基金投资业绩平
均排名前 52.79%,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业绩平均排名前 49.66%;4 只基
金投资业绩排名处于同类型基金中前 10%分位。

      5、 企业各证券营业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已正式营
运的证券营业部共133家,其中广东省31家,北京市4家,天津市1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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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海市2家,重庆市1家,黑龙江省2家,吉林省2家,辽宁省8家,河北省3
家,山东省6家,江苏省15家,浙江省10家,福建省5家,江西省4家,湖
南省8家,湖北省3家,安徽省2家,河南省2家,山西省1家,内蒙古1家,
甘肃省1家,青海省3家,宁夏1家,新疆1家,西藏1家,陕西省3家,四
川省6家,云南省1家,贵州省1家,广西3家,海南省1家。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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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营业部名称                                                           营业部地址
    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番禺富华西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富华西路35号
    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238号二十六层2615-2621自编08、09、10房
    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路61号之一经委大厦副楼首层和二层部分
    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北路证券营业部         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658号海华国贸大厦16B室
    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先烈中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1907-1910房(仅限办公用途)
    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冈州大道证券营业部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号五楼
    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增城新塘镇荔新公路东坑三横路口汇创商务中心3楼
    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路证券营业部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3号怡景花园7栋二层会所06号
    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番禺大石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105国道大石段255号403、405房
    1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高南路证券营业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29号第25层02单元
    1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西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706、707房
    1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狮岭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南路5号狮峰花园C1、C2、D座二楼
    1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证券营业部             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381号、383号
    1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务外环路证券营业部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4号5层0511、0512号
    1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古塔北路证券营业部         肇庆市古塔北路月圆花园北苑第七幢首层第十一卡
    1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广清大道证券营业部         清远市新城区广清大道65号交行大厦13层01-2单元
    1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都昌证券营业部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东方大道371号(建行大楼)2楼
    1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科技路证券营业部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405、406室
    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南路证券营业部           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16层1602-A
    2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花都建设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60号华美大厦
    2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348号珀丽酒店B座二楼
    2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八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富力商贸中心4层
    2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丰乐中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信达大厦89号2楼
    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道证券营业部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号怡山商业中心(厦门财富中心)801室
    2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15层AB座
    2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交子大道证券营业部         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3栋2层2号
    2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四路证券营业部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15号万达广场写字楼D座2106室
    2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东中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402、403室
    2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车站大道证券营业部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贸广场1206室
    3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民权路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28号12-1#
    3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麦地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60号隆生商业大厦11楼办公02、03、04号
    3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卫国路证券营业部           唐山路北区卫国路9-1号
    3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滦南县中大街证券营业部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中大街金诚华苑E-26号
    3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证券营业部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交通路1号鸿运星城1#楼2层01店面
    3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三一大道证券营业部         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203号万熙园A15栋4F
    3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东路证券营业部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704号万商国际大厦A座1315、1316室
    3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青海省大通县人民路27号
    3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河门街证券营业部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河门街1号粮油公司办公室四楼
    3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市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新华路南段252号
    4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东明路证券营业部           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6号
    4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浑河南路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56-3号1单元
    4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507号(1-2层)
    4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泰山路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33-1号
    4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写字楼第7楼(09房-10房)(仅限办公用途)
    4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大岗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繁荣路99、101、103、105号铺
    4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夏街大道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7号
    4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49号2幢二层
    4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元美东路证券营业部         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3号丰泰大厦5楼501号
    4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文景街证券营业部           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9号S7号楼9-63号
    5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穗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邦华环球广场2202房
    5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证券营业部             东莞市清溪镇清厦村鹿城西路5号名汇大厦4楼401-402
    5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2506、2507
    5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荔新十二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增城新塘荔新十二路96号14幢103号铺
    5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乐都古城大街证券营业部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古城大街45号金都名居一楼
    5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北二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2层102-2室
    5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武定侯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4号2层F2-1(B)202室
    5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证券营业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27层02A、03B室
    5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金江路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道里区金江路恒盛皇家花园小区S01栋商服单元101号一层
    5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爱国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10号
    6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证券营业部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B座14楼B区
    6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松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翠江锦苑2栋1单元1层5号2-5网点
    6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京北街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61号
    6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解放东路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8栋4号
    6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36号希望大厦10层03单元
    6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腾飞大道证券营业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富恒花园7号楼3-5商铺二楼
    6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东岗怡园社区东岗三期南一号商铺
    6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30号网点二楼
    6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济南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9号3幢17号
    6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鲁泰大道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99号汇金大厦A座305室
    7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世昌大道证券营业部         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3-2-14 商铺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24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序号                        营业部名称                                                          营业部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9号金都大厦1805室、1806
   7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室、1808 室、1810 室
   7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和平路证券营业部         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 59 号文远大楼 102-2 室
   7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高新科技园证券营业部     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E座(常州小微金融服务中心 101 号)
   7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宿迁西湖路证券营业部         宿迁市宿城区西湖路 139 号凯林瑞交通银行大厦 13-1、13-2 号
   7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鼓楼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 409-9 号
   7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健康东路证券营业部       淮安市清河区健康东路 118 号东壹区 A 幢118-2,118-3 室
   7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连中路证券营业部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中恒大厦 7 号门面
   7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60号润友大厦主楼06室
   7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青年中路证券营业部       盐城市区青年中路 26 号圣华名都苑 2 幢 1205室、1206 室(5)
   8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江阴市澄江中路 5-1 号 1201
   8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阳中路证券营业部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江阳中路 409 号
   8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镇江市京口区中山东路 288 号 908、910 室
   8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 747、749 号
   8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池街证券营业部         苏州工业园区华池街 88 号晋合广场 1 幢 18 楼02A 单元
   8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50 号恒隆大厦301
   8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劳动路证券营业部         湖州市吴兴区东吴国际广场龙鼎大厦 1005、1006、1007 室
   8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嘉兴市中山西路 908 号 213 室、928 号
   8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东环大道证券营业部       台州市东环大道 96 号、98 号、100 号、102 号
   8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云东路证券营业部         绍兴市越城区天元大厦 1103 室
   9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北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江东北路 495 号 004 幢(13-1)宁波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 1303
   9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合兴路证券营业部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合兴路 31 号中昌国际大厦 102 室(南面靠西第 2 间商铺)
   9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双龙南街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 1328-1 号、1328-2 号
   9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山街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 797 号
   9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街证券营业部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与津淮街交叉口东北侧群盛国际华城 1#楼店面 31、32 号
   9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新浦东路证券营业部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 3 号漳州市浦东副食品综合批发市场 18 幢 D11-D12
   9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水门路证券营业部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水门路 1 号(恒宝花园)1 层20-21
   9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潮州大道证券营业部       潮州市潮州大道与绿榕路交界处西北侧红树林花园 12-13 号门市首层
   9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丽都中路证券营业部       梅州市梅江区丽都中路 2 号丽都花园 10 号楼 10号店铺
   9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新桂路证券营业部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府又居委会新桂路明日广场 2座 303、305(仅作办公用途)
  10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山四路证券营业部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88 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 2座 8 层 05 卡
  10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华融大厦 2楼 220
                                                           常德市武陵区南坪街道办事处白马社区柳叶大道 3038 号(常德商会大厦 2707、2709、2711、
  10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柳叶大道证券营业部
                                                           2713 室)
  10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益阳大道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益阳大道西 289 号嘉信大楼九楼
  10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金鹗东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 22 号鑫汇来大厦三楼2 号
  10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黄河北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100 号华尔兹公寓 411、412 室
  10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霞光东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霞光东路 85 号 0701001号 701 室
  10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解放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解放路 121 号宇元万向城 7037 室
  10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郴州拥军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拥军路 2 号龙泽福城国际 17A08、17A09 号房
  10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绿茵路证券营业部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 129 号联发广场写字楼-4107 室(第 41 层)
  11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江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1-7#商业
  11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秀江东路证券营业部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 1 号
  11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合作化路交口金域华府写字楼 1-1601、1-1602、1-1603 室
  11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北京中路证券营业部       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 7 号伟星时代金融中心808、809 室
  11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荆门象山一路证券营业部       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 28 号 102#、103#商铺
  11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陵二路证券营业部       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 51-7 号
  11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民主南路证券营业部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南路889号焦作农信小区1号商住楼 1 层 7 号、8 号商铺
  11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中环街证券营业部       太原高新区南中环街 529 号 CD 座裙楼 3 层 10C室
  11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大道证券营业部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 50 号院 1 幢 1 层 6号 1-12 北
  1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东路 50 号银都国际广场 1 号楼 13 层 13-4 号、13-5 号
  12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尹家渠北街证券营业部     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 70 号鑫业大厦 3 层
  12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扬子江路证券营业部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 314 号供销大厦 A座 11 层
  12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证券营业部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众创空间 12 号楼-7F-701 号
  12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天星路证券营业部         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 659 号、661 号附 2 号
  1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泸州星光路证券营业部         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 13 号 1 号楼 4 号门市
  12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绵阳临园路证券营业部         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 72 号新益大厦(栋)写字楼 28 层 19-22 号
  12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炳草岗大街证券营业部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 58 号泰隆商务大厦 6层 609 室
  12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金沙江南路证券营业部     宜宾市翠屏区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8楼802 室
  12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 448 号华尔顿大厦 19 楼
  12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长岭北路证券营业部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国际金融城中心一期商务区6号楼13层4号房
  13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北路证券营业部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67号梦之岛广场第十三层B1301、B1302号室
  13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中路证券营业部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中山中路12号
  13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晨华路证券营业部         柳州市晨华路 10 号嘉逸财富大厦 1 单元 6-1(605)
  13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路证券营业部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2 号海南时代广场 19 层东北侧




         6、 企业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

         广州证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25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理、融资融券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所有综合性业务,
具体如下表:
                                                      已获取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情况
  序号                        业务资格                                      批准机关                            批准文件                 取得时间
   1                       开办外汇业务资格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                 穗汇复[1998]10号            1998/8/14
   2                     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信息字[2001]3号            2001/2/5
   3                      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机构字[2001]189号          2001/9/22
   4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成员                      中国人民银行                       银复[2002]60号              2002/3/7
   5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机构字[2002]151号          2002/5/30
   6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基金字[2003]25号          2003/2/24
   7                  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参与主体                          上海证券交易所                        编号:所66               2004/12/21
   8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结算函字[2006]140号         2006/3/31
   9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证监函[2009]581号           2009/9/1
   10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中市协会[2010]60号           2010/7/12
   11     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股份转让、股份报价业务)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证协函[2011]90号           2011/3/21
   12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2]802号           2012/6/13
   13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证协函[2012]573号           2012/8/22
   14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资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会[2013]21号             2013/2/2
   15             主办券商业务(推荐业务、经纪业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函[2013]52号          2013/3/21
   16                       转融通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金函[2013]120号           2013/4/26
   17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证监许可[2013]56号         2013/6/18
   18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资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会[2013]70号            2013/6/27
   19                      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粤保监许可[2013]195号          2013/7/25
   20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资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会[2013]73号             2013/8/9
   2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资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会字[2013]133号           2013/8/12
   22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编号:20131017             2013/12/10
   23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备案确认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证协函[2014]209号           2014/4/25
   23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备案确认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证协函[2014]210号           2014/4/25
   24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备案确认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证协函[2014]211号           2014/4/25
   25                     转融券业务试点资格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金融[2014]132号           2014/6/17
   26                  主办券商业务(做市业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函[2014]726号          2014/6/24
   27                   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资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函[2014]651号            2014/10/14
   28     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参与人、股票期权经纪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函[2015]162号            2015/1/26
   29                  股票期权自营交易权限资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券函[2015]197号           2015/1/28
   30            深市股票期权全真业务演练经纪业务资格                     深证证券交易所                            /                    2015/2/27
   31                    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证保函[2015]129号             2015/4/1
   32                 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交易资格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                    2015/11/1
   33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      2016/1/1
          证券自营、证券代理麦苗、证券承销、证券业务咨询、A
                                                                                                                                         许可证有效
          股B股主承销资格、债券主承销资格、投资咨询资格、证
   3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号:10250000           期:2016/2/15-
          券保荐机构、IPO询价对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柜台市
                                                                                                                                           2019/2/15
                              场交易业务
   35                 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会[2016]330号            2016/11/1
   36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函[2017]119号            2017/3/21
   37               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业务权限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                    2017/3/23
   38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                               中国保监会                              /                    2017/3/16




         7、 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及财务状况

         (1)         广州证券(合并口径)评估基准日和前两年的简要财务指标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26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简表 (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               2014/12/31               2015/12/31                  2016/12/31
      1、总资产                 2,788,389.00             4,206,961.28                4,245,294.93
      2、总负债                 2,194,124.35             3,080,519.49                3,121,352.12
      3、所有者权益             594,264.65               1,126,441.79                1,123,942.81


                                利润简表(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1、营业总收入             168,169.67               306,566.39                  294,516.73
      2、营业利润                70,540.96               123,253.36                  125,763.78
      3、利润总额                71,650.72               123,825.76                  127,128.29
      4、净利润                  53,624.20                  92,301.83                 96,516.83

                               现金流量简表(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17.53           -128,549.38             -1,122,656.82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379.81               -35,713.93           373,986.18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705.33           848,817.17               356,715.32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33                   282.08                344.52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3,279.94            684,835.94             -391,610.79
6、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1,622.90           1,004,902.84            1,689,738.78
7、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4,902.84           1,689,738.78            1,298,127.99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2)         广州证券(母公司)评估基准日和前两年的简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简表 (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               2014/12/31               2015/12/31                  2016/12/31
      1、总资产                 2,533,417.62             4,050,067.02                4,050,128.09
      2、总负债                 1,951,595.02             2,932,575.83                2,939,237.99
      3、所有者权益             581,822.60               1,117,491.19                1,110,890.10

                                 利润简表(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1、营业总收入             144,517.59               293,491.39                  275,727.04
      2、营业利润                65,757.54               121,655.53                  121,150.79
      3、利润总额                65,840.04               122,074.44                  122,306.02
      4、净利润                  48,734.46                  91,011.28                 92,713.13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27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现金流量简表(母公司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997.40     -116,238.31       -1,175,977.32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712.13       95,270.68         352,787.64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405.33       846,045.17        351,557.73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65          282.11             344.52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1,132.72       825,359.65       -471,287.42
6、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0,426.32       771,559.04       1,596,918.69
7、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1,559.04      1,596,918.69      1,125,631.27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8、 企业经营状况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6 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
显示,广州证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排名情况如下:

                       广州证券2016年度经营业绩排名情况
             项目                     2016年度                排名                口径
           总资产                   4,050,128万元              36               专项合并
           净资产                   1,110,890万元              38               专项合并
          营业收入                  294,517万元                34               合并口径
           净利润                     92,713万元               34               专项合并
           净资本                   1,222,512万元              32               专项合并
         风险覆盖率                    222.00%                 67               专项合并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40,800万元               56               专项合并
       (含席位租赁)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3,722万元                46               专项合并
客户资产管理月均受托资金           16,654,143万元              25               专项合并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70,863万元               13               专项合并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77,052万元               29               专项合并
     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7,745万元                52               专项合并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6,838万元                17               专项合并
      融资类业务收入                  60,471万元               40               专项合并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               25,139万元               53               专项合并
        证券投资收入                  67,564万元               27               专项合并
        股权投资收入                  2,019万元                34               专项合并

      广州证券涉及业务类型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固
定收益业务(以债券为主的投资业务)、投资业务(以权益类证券为主
的投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新三板业务、期货业务、直接投资业务、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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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投资业务、研究业务、场外市场业务等。整体可分经纪业务、资产
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四大板块。各业务板块的情况
如下:
       (1)      经纪业务板块
      经纪业务是证券行业传统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也是证券公司客户和
资产积累的重要渠道。同时,经纪业务不但是拓展融资融券等新型资本
中介业务的重要依托,也是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业务转型的坚实基
础。
      多年来广州证券的经纪业务一直致力于扩大业务规模,凭借长期以
来在营业网点、客户数量、资产规模、专业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取
得了较高的营业收入和一定的市场份额。2016 年证券市场波动加剧,股
票市场指数下跌,成交相对萎缩,证券市场波动对证券公司的经营产生
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的统计数据,2016 年证券
市场日均成交量达 5,184.99 亿元,较 2015 年下降 50.05%。
      2016 年,广州证券(母公司口径)经纪业务收入 5.32 亿元,同比下
降 56%;净收入 4.13 亿元,同比下降 62.45%。在 A 股市场表现低迷、
成交量萎缩、佣金率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广州
证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模式,全力吸引
外部客户、做大规模。以信用类业务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股票质押业务,
不断增加上市公司等机构客户数量,优化收入结构。改善客户结构,提
高企业、机构和高净值客户的占比,逐步建立服务于中高净值私人客户、
中小型企业、中小型金融机构的财富服务体系;二是以产品驱动为核心
能力,加大公司产品货架的建设力度及产品创设力度,进一步清晰产品
销售模式;三是以 “互联网+营业部”转型为实现路径,通过互联网工
具和手段的强化,打造互联网化的支持平台,通过提升机构和中间业务
的能力,打造相应高素质营销队伍,实现营业部转型。同时通过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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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广州证券“股涨通”手机证券开户,以实现零售客户增长。
      (2)       资产管理业务板块
      广州证券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即集合资产管理和定
向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形成了权益类、固定收益类、混合类等
多种产品类型并存的产品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囊括了股票、债
券、基金、银行间市场、信托计划、应收账款收益权、票据收益权、特
定资产收益权、定期存款等多种投资标的。
      2016 年,监管层密集颁布新政,为规范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
实现“去通道、降杠杆、防风险”的目的,监管层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定,
主要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关
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规
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内审稿)》等。从长期来看,监
管趋严有利于规范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发展,但从短期来看,将冲击原有
盈利模式,对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基金
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6 年底,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达到 17.58 万亿,
比 2015 年年底 11.89 万亿的规模增长了 5.69 万亿,增幅达到 48%。受市
场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较 2015 年增长明显放缓。截至 2016
年底,券商集合资产规模 2.19 万亿元,较 2015 年末的 1.55 万亿元增长
了 40.86%;定向业务的增幅趋缓,较 2014 年末的 10.15 万亿增长 44.57%。
从分布看,以通道为主的定向资管计划规模仍占最大比例,占资管总规
模的 83%,较 2015 年略有下降。
      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底,广州证券(母公司口径)资产管理总规模
2,267.71 亿元,较 2015 年末增长 125.62%,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
684.21 亿元,较 2015 年末增长 504.04%;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规模 1,583.49
亿元,较 2015 年末增长 77.56%。
    为市场波动和政策面的变化,广州证券结合监管导向,采取“积极做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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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主动管理规模”的发展思路,同时采取以下应对策略:一是产品方面,
在产品结构和投资标的方面进行产品创新,如开发净值型的“固收+”系
列产品,开发市值托管打新、指数增强产品等;二是资金渠道方面,在
保有银行理财、自营资金渠道的同时,重点开拓企业客户,全力发展银
行私行客户;三是部门运营方面,加强与分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协同,
提高部门内部协同能力。优化运营管理,重点建立产品管理系统、优化
官网等。
     (3) 投资管理业务板块

      ①固定收益业务(以债券为主的投资业务)

      2016年我国债券市场呈现震荡格局,货币政策总体稳健,财政政策
偏积极。前三季度在债券违约数量大幅增加及银行表外理财的快速发展
的影响下,债市收益率表现为快速上行再震荡下行态势,第四季度在国
内信用风险事件加速暴露和美联储加息等负面因素驱动下,债市收益率
快速上行。全年中债综合指数上涨1.85%,中债国债总指数上涨2.21%,
中债信用债总指数上涨2.27%。

      广州证券(母公司口径)2016 年固定收益业务营业收入 6.16 亿元,
同比增长 24.95%;营业利润 5.32 亿元,同比增长 24.52%。
      广州证券根据市场行情,为转变拓展盈利模式,积极布局市场,主
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开展多策略套利组合,实现现券价差收入及衍生
的创新业务收入的大幅增长;二是加强衍生交易策略的创新,增强主动
管理市场风险和获取风险波动收益的能力,通过各种交易工具进行衍生
套利、对冲利率风险;三是加大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不断提
高高评级信用产品在资产组合中的占比,进一步提高流动性及优化持仓
组合结构,提升资产质量。

      ②投资业务(以权益类证券为主的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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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证券(母公司口径)2016 年以权益类证券为主的投资业务实现
正收益,营业收入 6,733.35 万元,同比减少 83.49%;营业利润 1,426.47
万元,同比减少 95.97%。
      2016 年证券二级市场处于震荡调整阶段,整体维持低迷,以权益类
证券为主的投资业务面临严峻的市场挑战。广州证券以稳健审慎为原则,
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不断完善行业研究体系,提升投研能力,实现
多元化仓位及行业配置;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研究,积极布局多元化投资
模式,分散投资风险;三是不断完善风险监控体系,严控投资风险,严
格执行止损操作,将证券投资风险控制于可承受范围。
      (4)       投资银行业务板块
      ①股权融资业务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在拓展,投
资银行发展进入新阶段,行业盈利模式发生较大改变,在每一个细分产
品和细分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明显。
      根据 Wind 统计数据显示,2016 年 A 股市场依然实现整体增长,股
权融资规模稍有上升,融资方式以增发为主。2016 年全年股权融资规模
实现 21,540.93 亿元,同比增长 23.46%。2016 年 6 月起,监管层严查投
行项目风险,证监会宣布启动专项 IPO、并购核查,强调保荐机构的主
体责任,风控不严、项目风险爆发将导致被处罚或巨额赔偿。
      2016 年,广州证券(母公司口径)股权融资类业务营业收入 1.31 亿
元,同比增长 68.73%;营业利润 6,266.59 万元,同比增长 312.63%。
      在业务创新、业务转型、监管趋严的复杂环境下,广州证券采取了
以下对策:一是业务发展方面,持续贯彻“客户为中心”的核心理念,
坚定推进投行业务的战略转型,有效把握市场机会,围绕公司的目标客
户群体,开拓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股权再融资项目;二是人才队伍建设
方面,对外通过引进优秀人才,对内通过搭建培训体系和优化管理完善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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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队建设,打造专业高效的服务体系;三是合规风控方面,风控节点前
移,及时根据新规更新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节点。
      ②债券融资业务
      2016 年信用债券违约加剧,行业监管趋严,广州证券优化债券融资
业务结构,创新运营,在风险与收益平衡的基础上追求低资本消耗型增
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6 年广州证券债券主承销家数
行业排名第 18 位,较 2015 年上升 15 位;债券主承销金额行业排名第
21 位,较 2015 年上升 8 位。
      2016 年广州证券成功发行首只交易所熊猫债,首次承销报价系统非
公开债和可续期债,此外还成功发行多只项目收益债。根据广州证券 2016
年 12 月业务监管报表数据显示,2016 年广州证券债券承销金额 799.28
亿元,承销佣金收入为 6.77 亿元。
      广州证券在继续保持传统债券产品承销优势的同时,不断探索创新
产品。继续加强建设专业化的产品线,其中债券融资产品线是以上市公
司为核心客户,专注于为其量身定制公司债权、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
券、ABS 等一系列债务融资方案。

     9、     广州证券未来战略定位
      战略定位:以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为核心,成
为整合内外部金融服务资源的综合金融平台,由“证券经纪商”发展为
“综合金融服务商”。
      发展思路:以投研能力为核心支撑,以投行产业链化为驱动力,重
构公司证券定价和金融服务能力;以中小创业型企业、中小金融机构及
中高净值零售客户为起点,逐步建立客户全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
5 年左右时间,在珠三角、京津冀、长三角、成渝、长江中游 5 大地区、
5 大新兴行业和两大领域建立显著优势。

      四大主线:以“创新发展传统经纪业务”、“投行交易型、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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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大力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升级自营投资”为四大主线。
      四大核心能力:以“投研、客户服务、定价销售、资本与风险管理”
为四大核心能力。

      10、 影响企业经营因素

      (1)       国家经济形势及未来发展趋势
      2016 年国内生产总值 744,127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6.7%。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 6.7%,二季度增长 6.7%,三季度增
长 6.7%,四季度增长 6.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63,671 亿元,
比上年增长 3.3%;第二产业增加值 296,236 亿元,增长 6.1%;第三产业
增加值 384,221 亿元,增长 7.8%。2016 年国民经济运行出现了缓中趋稳、
稳中向好的趋势,具体如下表:




      总的来看,2016 年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发展的质量和效
益提高。
      (2)       地区经济形势及未来发展趋势
      2016年,广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610.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
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0.04亿元,下降0.2%;第二
产业增加值5,925.87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13,445.03亿元,增
长9.4%。总的来看,2016年广州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展质量和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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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都有所提高。

       (3)      行业监管情况
      2016年全年行政处罚工作成效显著,共对183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218份,较去年增长21%,罚没款共计42.83亿元,较去年
增长288%,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较去年增长81%。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罚没款金额均创历史新高,市场禁入人数也达到历史峰值。除信息披露
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传统案件外,还显著加强了对中介机构未
勤勉尽责、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追责力度,全面深入推
进私募基金行业和股转系统领域的执法,将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
求落到了实处,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为资本市场的健康
稳定保驾护航。同时,证券行业保持了创新发展和合规风控的动态均衡,
在通过多种渠道补充资本的同时,也提高了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视程
度。
      (4) 企业风险管理能力
      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广州证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对相
关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完善,并配合外部咨询机构及公司风险管理
部门,构建量化风险控制系统,加强风险管理,严格控制风险。根据《证
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
的相关要求,广州证券自2013年以来每月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
并建立定期评估及报告反馈制度,以确保实现对净资本等风控指标的动
态监控。2015年,广州证券制定了《广州证券压力测试管理实施细则》、
《广州证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操作规则》,规范岗位
职责,细化操作流程,建立动态监测及报告反馈制度,确保净资本等风
险指标、流动性风控指标满足外部规定要求。
      (5) 企业创新能力
      持续创新是金融机构,尤其是证券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随着对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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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和创新业务的培育力度的不断加大,广州证券2015年以来推出的
创新产品以及在创新业务领域取得的主要资质有上海证券交易所ETF期
权自营业务资格、获准设立子公司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取得私募基金综
合托管业务资格、取得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资格、代理了证券质押登记
业务资格、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等。

      2016 年3月22日,由广州证券担任主承销商的首只交易所市场公募
熊猫债发行完成,这是自2005 年国际多边金融机构获准于银行间市场发
行熊猫债以来,交易所市场首只公开发行的熊猫债。
      随着“互联网+”的推广,广州证券也十分重视互联网在业务中的运用,
2016年,广州证券“股涨通”手机APP功能和服务更加完善,通过线上
线下结合打通获客通道,并积极建设平台服务功能,优化客户体现,搭
建适合互联网时代客户需求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为了支持创新业务的发展,广州证券制定了全面的创新业务风险管
理流程,广州证券申请新业务资格须经过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的审查,
并制定配套的风险管理制度;创新业务开展时要经过风险管理部门出具
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开展进行相关压力测试,针对压力测试结果制定相应
的应急措施,确保在压力情景下各项业务开展满足监管要求。公司实时
对净资本等风控指标进行监控,确保各项创新业务的开展持续满足监管
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压力情景下各项业务满足监管要求。
       11、 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及监管政策要求,广州证券在建立全面有效和合规管
理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合规管理机制,稳步有序开展各项合规工作。

    (1) 合规管理架构建设情况

      广州证券合规管理组织体系的搭建,遵循“合规组织体系相对独立、
合规管理专业化分工以及合规工作贴近业务一线”的原则进行。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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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合规总监与合规部门、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共同构建与完善公司合规管理
机制。

    (2) 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合规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合规咨询工作办法、合规审查工作办法、合规
检查与合规调查工作办法等制度;二是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反洗钱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反洗钱管理办法、大额交
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规定、重大可疑交易报告操作细则、客户洗钱和
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规定;经
纪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均制定了相关反
洗钱内控制度;三是各部门在制定制度时,均将合规管理的要求融入到
各项业务流程,并形成良好互动机制。每年制定制度修订计划,要求各
部门对内部制度与操作规程进行梳理与完善,保证公司各类制度紧跟监
管变化和业务发展,促进公司及各部门建立层级分明、结构合理、内容
合规、操作可行的制度体系。

       12、 企业经营风险分析

      影响企业业务经营活动的重大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风险、业务模式
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1)       政策性风险
      政策性风险是指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监管政策的变化给公司业务开
展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各业务条线通过实时跟踪研究行业政策变化和市
场动态,及时调整业务模式和投资策略;风险管理部门及时了解行业监
管政策变化及监管处罚措施,通过定期及不定期风险报告机制向管理层
及各业务条线提示相关风险,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
业务监管规则发生变化后,公司积极制定相关合规及风险管理制度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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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开展逆周期管理和主动风险管理。由于公司主动应对外部政策变化,
风险整体可控。
      (2)       业务模式风险
      业务模式风险是指公司开展业务的方案不能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和政
策变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由于公司主动调整经营战略,积极申请
并开展各项创新业务,大力发展资本中介业务,顺应证券公司转型潮流,
并通过对风险的主动识别、评估、计量、监测、预警、报告等全面风险
管理流程应对业务的风险变化。
      广州证券制定并颁布了《广州证券新业务(产品)风险管理规定》,
规范了公司新业务新产品的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评估、限额设定、后续
跟踪和评价等,全方位管理新业务的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实现了新业
务新产品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3)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权益类证券价格、利率、汇率或商品价
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得公司各项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广州证券主要
面临市场风险的业务包括股票自营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新三板做市业
务、资产管理业务等。
      广州证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市场风险管理
各项制度和各相关业务风险管理规定,明确各层级市场风险管理职责,
规范各业务市场风险管理流程;通过识别与评估、计量、监测、报告、
压力测试、限额管理、风险对冲、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等流程和工具全
面管理市场风险。
      广州证券通过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对各类业务设定风险限额指标并进
行计量,主要包括敞口限额、集中度/敏感性限额、盈亏限额及在险价值
(VaR);对重要指标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及时演练,定期不定期开展
市场风险压力测试,通过每日监控和报告,确保管理层及时了解公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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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风险状况和不利环境下公司最大可能损失,及时做好应对措施,有效
管理市场风险。
      (4)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公
司发生损失的风险。广州证券目前面临信用风险的业务主要是固定收益
业务和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信用业务。
      广州证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信用风险各项
制度和各相关业务风险管理规定,明确各层级信用风险管理职责,规范
各业务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信用评级和授信、交易对手分类管理、
抵质押品管理、尽职调查、风险识别与计量、限额管理、贷后管理、压
力测试、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等流程和工具全面管理信用风险。
      (5)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系统,以及
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各业务和职能部门均面临操作风险。广
州证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各项操作风险管理制
度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或风险管理规定,明确了各层级操作风险管理
的职责和流程,通过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风险事件收集和关键风险指
标管理,以及授权管理、风险应急管理、风险检查与调查、风险问责、
停权机制等控制操作风险。
      (6)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证券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
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资金需求的风险。
广州证券面临流动性风险的业务主要来自于公司整体的投融资业务、固
定收益业务、股票三级市场交易(含新三板)和信用类业务。

      2015 年,广州证券专门成立资金中心管理流动性风险,建立了流动
性风险管理系统对资金预约申请进行管理,通过对静(动)态现金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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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流动性监管指标、流动性限额指标、流动性缺口、优质流动性储备
等进行管理,有效防范公司流动性风险。

        13、 广州证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广州证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

      (三) 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和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
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拟了解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提供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时市场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委托,评估对象是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未在账面列示的整体无形资产。基准日资
产负债表(母公司)的主要内容如下: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资产类型                                                      简要说明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货币资金                            965,430.30  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结算备付金                          160,600.91   包括客户备付金、公司备付金等

融出资金                            328,329.23   主要是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333,791.38   包括债券、股票、基金等
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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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资产类型                                                     简要说明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衍生金融资产                            7,592.89  包括权益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等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96,625.53    包括股票、债券等

应收款项                              20,856.58     包括应收佣金及清算款、应收资产管理费等

应收利息                              46,969.83     包括应收债权投资利息、利率互换应收利息等

存出保证金                            25,375.61     包括交易保证金、信用保证金等
                                                    包括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集合资产管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57,640.62    计划、证金公司收益互换产品 2 号估值、融出证券、
                                                    权益工具等
                                                    共 5 项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广州证券创新投
长期股权投资                          149,917.92
                                                    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金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
固定资产                               7,512.71
                                                    等

无形资产                               5,040.45     包括资产管理软件、财务管理系统等

商誉                                   4,622.59     共 1 项被投资单位,天源证券营业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279.27     包括坏账准备与减值准备等

其他资产                              26,542.22     主要是其他应收款等

资产总计                             4,050,128.09
                                                    包括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
负债合计                             2,939,237.99   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
                                                    息、预计负债、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
                                                    债等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0,890.10

         以上各项资产均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各项资产均正常使
用,没有重大毁损和明显不可收回情况,符合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监控。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
致。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年度审计,评估是在经过审计后的资产、负债基础上进
行的。

         (一) 评估范围中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资产(组合)的情况

        1、       融出资金

         广州证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账面价值
3,284,960,337.96元,减值准备1,668,000.00元,账面净值3,283,292,337.96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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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客户为机构类的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账面价值为1,561,616.21
元,个人类的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账面价值为3,283,398,721.75元。截
止至评估基准日,公司逾期的融出资金为2,433.15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广州证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合计3,337,913,753.40元,其中债
券投资账面价值为2,870,662,259.50元,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
455,084,395.01元,基金投资账面价值为12,167,098.89元。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广州证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业务类别分为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合计9,970,009,166.59元,减值准备3,753,827.00元,
账面净值9,966,255,339.59元。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广州证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9,576,406,150.24元,其中债券投资账面价值7,167,393,701.83元,股票投
资账面价值45,744,411.57元,基金投资账面价值1,186,045.60元,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账面价值973,595,084.31元,证金公司收益互换产品2号估值
账面价值1,356,926,451.13元,融出证券账面价值1,360,455.80元,权益工
具账面价值30,200,000.00元。其中,存在限售期限及有承诺条件的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项目             限售条件或变现方面的其他重大限制          期末公允价值
        债券                       质押用于回购融资                  4,653,931,628.17
        股票                           处于限售期                        4,818,879.1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自有资金参与,约定存续期内不得撤回          120,754,557.66
        合计                                                       4,779,505,06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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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长期股权投资

          广州证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49,917.92 万
元。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持股比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
         1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55,038.00     99.03                                       55,038.00
         2               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50,000.00
         3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100.00                          30,000.00
         4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2,993.56                     67.00                        2,993.56
         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880.00                     49.00                       11,886.35
                                原值合计                                                                                                                149,917.92
                             减:减值准备
                                净值合计                                                                                                                149,917.92


          (二) 评估范围中实物资产的情况

          1、 房屋建筑物

          被评估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包括经营用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经
营用房屋建筑物共 8,656.9387 ㎡,主要是作为办公、商住等用途使用。
          除了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大南小区 20 号楼 504 房(建筑面积约
122.25 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外,其余房屋建筑物已办理房地产
权证。房屋建筑物结构、基础、维护保养良好,使用正常,能满足企业
当前经营的生产场所需要。其中有一处闲置房产,房屋建筑物情况及使
用状况如下表:
                                                                                                                                                             单位:元

                                                                                                                  建筑面积                           账面价值
房产
             所在省市              详细座落地址              建筑结构       用途             房产证编号                          使用状况
序号                                                                                                                (m2 )                     原值              净值

 1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建业路华翠街88号911房              钢筋混凝土      宿舍       穗房地证字第0698557号        89.1300 正常使用         368,992.00         246,782.08
                                                                                       穗房地证字第0855523号-第
 2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5楼            钢筋混凝土    办公用房                                2,441.1000 正常使用      27,479,293.00     15,786,854.55
                                                                                               0855539号
 3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江湾路115号金汇小区二楼            钢筋混凝土      仓库      粤房地证字第C2192819号       574.2643   闲置          5,000,000.00      4,136,710.64
 4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市桥大南小区20号楼504房屋          钢筋混凝土      住宅             未有房产证            122.2500 正常使用         191,544.87          95,945.52
 5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番禺市桥富丽1座202房屋             钢筋混凝土      商住       粤房地证字第1827221号        80.4000 正常使用         176,770.00          88,544.31
 6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新华镇建设路60号108、109铺         钢筋混凝土      商业       粤房地证字第1706344号      1,099.7530 正常使用
                                                                                                                                            10,569,958.40      4,520,330.35
 7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新华镇建设路60号202房              钢筋混凝土      商业       粤房地证字第1706343号      1,832.8230 正常使用
 8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西湖路18号十四层全层               钢筋混凝土   非居住用房   粤房地证字第C6610476号      2,417.2184 正常使用      24,907,911.00     14,757,106.97
                                                      合计                                                                                  68,694,469.27     39,632,274.42
                                                  减:减值准备                                                                                                 1,524,600.00
                                                      合计                                                         8,656.9387               68,694,469.27     38,107,674.42



          房屋建筑物目前未办理抵押贷款,未设定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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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要设备

      被评估单位目前经营所用设备主要包括电子设备及车辆,广州证券
电子设备主要用于证券的网上交易。台式电脑主要为员工办公使用及作
为交易系统工作站使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主要为员工办公使用;电
子大屏用于营业部客户观看行情;网络及通讯设备用于营业部、交易所、
银行的网络接入,以及网络安全设备如防火墙等;其它电子设备包括空
调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大部分设备价值量较小,更新较快。
车辆主要是各类轿车和小型客车等办公用车,如:奥迪轿车、别克旅行
车。大部分设备购置于2015-2016年。设备管理良好,设备生产运行正常,
运行环境良好,符合设备的性能要求。
      设备目前未办理抵押贷款,未设定他项权利。

      (三)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申报,目前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包括:
      系统软件共 212 项,主要是外购或委托开发用于日常经营或管理的
计算机软件,包括财务集中管理系统、资产管理软件等。席位费共 2 项,
分别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席位费。
      214 项无形资产账面值合计 50,404,538.90 元。

      (四)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

      本次评估,企业未申报任何表外资产。

      (五)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

      本项目所有评估工作均由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评
估过程中未涉及资产价值引用任何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从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分析:基于经济行为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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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行为各关联方提供评估对象的参考意见,各方均处于平等地位,
其实施的经济行为是正常、公平的市场交易行为,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
一般较能为交易各方所接受;
      从市场条件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产交易日趋频繁,
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已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
      从价值类型的选择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分析:本次评估的评估假设
是立足于模拟一个完全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而设定的,即设定评估假
设条件的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从价值类型选择惯例分析:当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
特别限制和要求时,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故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
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公平交易”是指在没有特定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即假
设在互无关系且独立行事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遵
循的评估原则,基于一定的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
序、方法和价值类型,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五、 评估基准日

     1、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在综合考虑实现经济行为的需要、被评
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要求,以及会
计期末提供资料的便利和评估基准日前后利率和汇率的变化,与评估基
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尽可能接近等因素后确定;
      3、 本次评估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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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和
规范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2 号,
2013 年 12 月 28 日最新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4 号,
2014 年 8 月 31 日最新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号,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
      5、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 378 号);
      6、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 12 号);
      7、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
令第 32 号);
      8、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委产权[2006]274 号);
      9、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资产权[2009]941 号);
      10、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54 号);
      11、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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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的通知
(财金[2011]118 号);
      13、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22
号,2008 年 4 月 23 日);
      14、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08]42 号);
      15、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10]11 号);
      16、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93 号,2013 年 6 月 26 日);
      17、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117 号,2015 年 7 月 1 日);
      18、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1
号);
      19、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9]12 号);
      20、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17 号);
      21、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34 号,2006 年 7 月 5 日);
      22、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55 号令,2008 年 6 月 24 日);
      23、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25 号令,2016 年 3 月 31 日);
      24、 《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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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
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7 号);
      26、 《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9 号);
      27、 《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2012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37 号);
      28、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6]10 号);
      29、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7]55 号);
      30、 《关于修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2 号);
      31、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10 号,2014 年 10 月 29 日);
      32、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3 号);
      33、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84 号,2012 年 9 月 24 日);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35、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2006 年颁
布(新准则));
      36、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41 号)。

      (二) 评估准则和规范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2、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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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
      4、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5、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6、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
      7、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8、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 号);
      9、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10、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
      11、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3]18 号);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 号);
      13、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 号);
      14、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 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
融监管指标》(中评协〔2015〕62 号);
      15、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3 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
参数确定》(中评协〔2015〕64 号);
      16、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4 号——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模型与
参数确定》(中评协〔2015〕65 号);
      17、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
报告披露》(中评协〔2015〕67 号);
      18、 《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2005]25 号);
      19、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87
号);
      20、 《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财企[2003]233 号)。

      (三) 权属依据

      1、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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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准日股份持有证明和出资证明文件;
     3、     《房地产权证》;
     4、     《机动车行驶证》;
     5、     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合同协议;
     6、     企业经营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发票;
     7、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四) 取价依据

       1、 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产评估明细表等有关申报
资料及其他评估相关资料;
       2、 企业提供的有关经营预测资料及财务会计报表、其他财务经营
资料;
       3、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3 月 20 日出
具的广州证券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7GZA10122 号);
       4、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的统计信息;
       5、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6、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7、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统计信息;
       8、 新浪财经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9、 同花顺资讯公布的相关信息;
       10、 上海万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统计资料(WIND 资讯);
       11、 相关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资料;
       12、 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公布的债券交易资
料;
       13、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网(www.gdcm.org.cn)公布的期货交易
统计数据;
       14、 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www.shfe.com.cn)、大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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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www.dce.com.cn)、郑州商品交易所网站(www.czce.com.cn)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www.cffex.com.cn)公布的期货交易统计数;
      15、 最新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机械工
业出版社);
      16、 《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94 号);
      18、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
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19、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38 号,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布);
      20、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月报》相关统计数据;
      2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局制定最新版《企业
绩效评价标准》;
      22、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及相关风险系数资料;
      23、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
      24、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25、 近期设备和材料物资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互联网上和电话询价
结果;
      26、 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核实及市场调查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 企业价值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收益
法与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1、 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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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对象的评估方法。市场法适用于市场数据充分并有可比的参考
企业或交易案例的条件下的企业价值评估。
      应用市场法的基本前提:

      (1)         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
      (2)         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的参考案例等权益性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2、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的评估
方法。收益法适用于评估有获利能力的企业。
      应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

      (1)         被评估单位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         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用货币
衡量;
      (3)         被评估单位的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3、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
理评估被评估单位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的评
估方法。
      应用资产基础法的基本前提:

      (1)         被评估单位各项被评估资产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设定处于持
续使用状态;
      (2)         可以调查取得购建被评估资产的现行途径及相应的社会平均
成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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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因此,资产评估的目标是在
于反映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作为反映资产公平市场价值的手段,市场
法无疑是资产评估的首选方法。从形式上看,收益法似乎并不是一种估
测资产公平市场价值的直接方法,但是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公平市场价
值的基本要素—资产预期收益的角度“将利求值”,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
的价值观念,因此,收益法也是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直接方法。资产基
础法相对于市场法和收益法,从购建成本角度出发反映资产价值,其估
测资产公平市场价值的角度和途径则是间接的。
      各种评估基本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
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
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判断评估对象的价值都
是从某一个角度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
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

      1、 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由于所选可比公司的指标数据的公开性,使得上市公司比较法具有
较好的操作性,其使用的基本条件是:需要有一个较为活跃的资本、证
券市场;可比公司及其与估值目标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资料可以充分
获取。证券公司监管严格,信息披露充分,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深沪两市
券商类上市公司共 25 家,存在较多的可比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可靠地获
取可比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故本次选择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一般是根据估值对象所处市场的情况,选取
某些指标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等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通过
对估值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各指标相关因素的比较,调整影响指标因素
的差异,来得到估值对象的市净率(P/B)、市盈率(P/E),据此计算目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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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权价值。

      2、 收益法的适用性分析

      由于被评估单位具有完善的历史经营资料,稳定的业务收益来源和
管理团队,在现有经营管理模式下,在可见未来具有持续盈利的能力,
其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以及投资计划、经营风险和预期获利年限
等因素可以进行预测量化,即评估对象未来年度的收益与风险可以可靠
地估计,故可以采用收益法评估。

      3、 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分析

      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对资产
的投入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购建成本),即从企业购建成本角度间
接反映企业价值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被评
估单位为证券公司,市场法是从企业经营情况及整体市场的表现来评定
企业的价值,而收益法是立足于企业本身的获利能力来预测企业的价值,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市场法的结果是收益法结果的市场表现,而收益法
结果是市场法结果的坚实基础,是企业的内在价值的合理反映。相比之
下,市场法与收益法评估更能客观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故本次不采用
资产基础法对广州证券进行评估。

      (三) 采用市场法评估介绍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
适当的价值比率乘数,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
象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
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乘数,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
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的具体方法。
      被评估单位为证券行业,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深沪两市券商类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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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共 25 家,其中可以选取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
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
被评估单位相类似的五家上市证券公司作为可比案例,故本次评估选取
上市公司比较法作为评估方法。

       1、 上市公司的选择原则

      根据准则要求,市场法评估应当选择与被评估单位有可比性的上市
公司或者交易案例。本次评估确定上市公司的选择原则如下:

      (1)         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一定时间的上市交易历史。
      (2)         公司业务或提供的服务相同或相似,都受到相同经济因素的
影响。
      (3)         公司的经营规模或能力相当,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相似。
      (4)         公司的经营业绩相似,盈利能力相当。
      (5)         公司预期增长率,即未来成长性相同或相似。

      选取可比上市公司后,利用公开披露的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通过
对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两者采用会计政策不同产生的差异和特殊事项
的调整,调整为具有相互可比的基础财务经营数据和报表。

       2、 选择并计算可比上市公司中的价值比率乘数

      根据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价值比率
乘数,并根据调整后具有相互可比的基础财务经营数据和报表分别计算
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乘数。

       3、 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乘数在以下几个方面与被评估单位
 对比修正、调整

      (1)         营运状况包括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等
修正。
      (2)         预期增长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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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因素修正。

       4、 比较结果计算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修正后的价值比率乘数,按照平均权重进行平均
得到平均价值比率乘数,并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基准日账面净资产计算得
出比较结果。

       5、 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调整

      在比较结果的基础上,与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评
估结果汇总得到市场法评估结果。

       6、 市场法模型

      在市场法的评估思路下,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特点,本次评估
釆用市净率(PB)价值比率乘数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基本公式为:
                      

                = ∑( ×  ×  ×  ×  ×  ) ×  +  + 
                     =1

      其中:P-被评估单位企业价值
                  PBi-第 i 家可比标的公司的价值比率乘数;
                  Ai-第 i 家可比标的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修正系数;
                  Bi-第 i 家可比标的公司经营能力修正系数;
                  Ci-第 i 家可比标的公司成长能力修正系数;
                  Di-第 i 家可比标的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修正系数;
                  Ei-第 i 家可比标的公司创新能力修正系数;
                  E-被评估单位的基准日账面净资产;
                  I-溢余性资产;
                  H-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四) 采用收益法评估介绍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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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
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
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并根据企业未来经
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收益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
择现金流折现模型。由于本次评估对象是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因此适用于现金流量折现法(DCF)。

     1、     评估模型选择

      考虑被评估单位成立时间长短、资本结构和历史经营情况,尤其是
未来经营模式、收益稳定性和发展趋势、资本结构预计变化,资产使用
状况等,我们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评估。

      2、 评估基本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
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母公司报表口径评估其权益资本价值,基本
思路是:

      (1)         对纳入母公司报表范围的资产区分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长期股权投资,并调整为与之对应的报表。溢余
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包括基准日存在的非日常经营所需货币资金,
企业非经营性活动产生的往来款等资产或负债等;
      (2)         对纳入收益法预测评估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基准日
前后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并折现得到
权益现金流折现值合计;
      (3)         对不纳入收益法预测评估范围,在预期收益估算中未予考虑
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长期股权投资,单独评估其价值;
      (4)         对不纳入收益法预测评估范围,在预期收益估算中未予考虑
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单独评估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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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3、     评估计算公式

      本次评估基本计算公式为:
      E= P+C +L                                                   (1)
      式中: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P: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现金流折现值合计;
                      n
                           Ri        Rn+1
                  P =          i
                                 +                                (2)
                     i=1 (1+ r)    r(1+ r)n

              式中:Ri:评估对象在预测期内第 i 年的预期收益;预测期是
 指被评估单位从评估基准日至达到经营收益相对稳定的时间。
                    Rn+1:评估对象在预测期满后第 1 年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的价值;
                  C=C1+C2                                         (3)
            式中: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L:被评估单位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4、     应用收益法时的主要参数选取

      (1)         预期收益指标和实现收益时点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具体情况,使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作为经营性资
产的预期收益指标。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权益增加额+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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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益增加额=本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预期收益中包括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及以前年度已实现
利润中可分配但尚未分配的利润,未扣除评估对象的所有者持有权益期
间为管理该项权益而需支付的成本费用,以及取得该等预期收益时可能
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支付的税项与相关费用。
      预期收益实现时点按年度预期收益报表时点确定,设定在每年的公
历年末。

      (2)         预测期

      根据本评估项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人员通过下列公式预测
确定委估权益预期收益 Ri:
      预期收益 Ri = 预期净利润-权益增加额+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增加额=本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
      根据对企业历史经营业绩的分析,评估人员对未来 13 年的 Ri 通过
逐年预测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项目进行详细预测,对未来 13 年之
后的 Ri,我们根据对 Ri 长期变化趋势的预测,在未来第 13 年收益预测
的结果基础上,采用简化的增长趋势法进行预测。
      预测净利润时,评估人员不考虑各种不可预见的非经常性收支(如
营业外收支等),因企业对外投资另行评估,故预测净利润时也不考虑
投资收益。评估人员采用以下经简化的净利润计算公式对预期净利润进
行预测:
      预期净利润 = 营业收入-营业支出-所得税。

      (3)         预期收益的收益期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对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经营期限有所限
制,被评估单位的章程、合资合同等文件也未对企业的经营期限做出规
定,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是持续发展且没有可预见的消亡期,同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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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构成、经营现状、拥有的资产特点和资源条件,
及其对未来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判断,被评估单位具有市场竞争能力和可
持续经营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被评估单位将一直持续经营,因此,本
次评估设定预期收益的收益期为永续年期。

      (4)         预期收益终止时的清算价值

      由于被评估单位一直持续经营,其股东权益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为
无穷,故设定被评估单位在永续经营期之后的清算价值为零。

      (5)         折现率

      由于评估模型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按照预期收益额与折
现率口径统一的原则,折现率 r 选取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
定。则:
      re  r f   e  (rm  r f )                                    (4)

      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D
             e   u  [1  (1  t )      ]                           (5)
                                   E

                  βu: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t
            u                                                    (6)
                            D
                   1  (1  t) i
                            Ei

                  βt:可比公司股票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t  34%K  66% x                                      (7)
         式中: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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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5、 溢余资产价值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被评估单位经
营所需的多余资产。经分析,被评估单位无明显的溢余资产。

     6、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并
扣除非经营性负债后的资产。经分析,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主要
包括在收益预测中未计及收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闲置房产、代下属子
公司垫付的工资等资产。本次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分别采用适宜的方法
(成本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7、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
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
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
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对于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对该被投资企业 100%
股权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再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该项股
权投资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持股比例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人员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
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
      由于目前国内没有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类似企业在产权交易市场
上交易案例不多,国内权益性资产交易市场尚不活跃,交易对象的信息
尚缺乏透明度,参考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数据难以采集,故难以采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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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资料齐备,同时可以在市场上取得类
似资产的购建市场价格信息,满足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要求。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短,经营业绩不稳定,不宜采用收
益法评估,故只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
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未来收益具备预
测条件、收益相关评估资料可充分获取,满足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要求,
故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本次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评估中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采用的评估
方法如下表:
                                                                                               采用的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 )    账面价值
                                                                                             评估方法
    1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55,038.00            99.03    55,038.00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2        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50,000.00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3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100.00    30,000.00      资产基础法
    4        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2,993.56            67.00     2,993.56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880.00            49.00    11,886.35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原值合计(万元)                                               149,917.92
            减:减值准备(万元)
             净值合计(万元)                                               149,917.9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 前期准备阶段

          1、 与委托人洽谈,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
 和范围,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 依据初步调查了解的情况,制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拟
 定了评估的总体方案和现场实施方案。
          3、 评估项目组人员对委估资产实地进行总体了解,布置资产评估
 工作,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基本文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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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

      (二) 资产清查核实和现场评估阶段

      评估人员于 2017 年 6 月 2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到资产所在地从以
下方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和现场评估的工作:

       1、 根据评估需要,协助并指导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
 申报明细表;
       2、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核对各项目明细账与总账、
 报表的余额是否相符;
       3、 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及委估资产状况(包括历史和
 现状)的介绍;
       4、 对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征询、核查,并与财
 务账表记录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5、 核实被评估单位填报的有关资料,搜集产权证明文件和其他资
 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6、 现场对实物资产全面清查核实,对资产状况进行详细察看,做
 好完善记录,并向资产管理人员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

      (三) 评定估算阶段

       1、 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选择制定具体的评估方法;
       2、 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对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权属资
 料进行查验;
       3、 收集价格信息资料,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对主要设备,查
 阅了技术资料、决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对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
 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对房屋建筑物,了解管理制度和
 维护、改建、扩建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4、 对各项委估资产进行数据处理,分项评定估算,并初步汇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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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价值。

      (四) 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各专业评估小组对各类资产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检查并确认有无错、漏、重评的情况,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
改和完善。

      (五) 提交报告阶段

      评估小组组织讨论并分析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与委托人就评
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
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组织审查,汇集工作底稿。最后,向委托
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 评估假设

      (一) 评估基本假设

       1、 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
 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
 交易价格的估计。
       2、 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
 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
 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
 制条件下进行的。
       3、 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将按
 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址持续使用。

      (二) 关于评估对象的假设

       1、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
 得、改良、建设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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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
 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与之相关的税费、各种应付款
 项均已付清。
       3、 评估报告中所涉及房地产的面积、性质、形状等数据均依据房
 地产权属文件记载或由委托人提供,评估人员未对相关房地产的界址、
 面积等进行测量,假设其均为合法和真实的。
       4、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等
 房地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缺陷,相关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
 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
 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5、 评估人员已对评估对象所涉及设备等有形资产从其可见实体
 外部进行勘察,并尽职对其内部存在问题进行了解,但因技术条件限制,
 未对相关资产的技术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组织专项技术检
 测。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设备、车辆等无影
 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假设其关键部件和材料无潜在的质量缺
 陷。
       6、 评估人员已就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无形资产从其实质、具体内容
 的技术先进性、经济适用性、市场接受程度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并与
 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访谈,但未就相关资产组织专项论证。无形资产价值
 认识过程必然受到资料收集过程、访谈对象和内容差异,以及从中获取
 的信息等影响,对评估人员形成的专业判断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本次评
 估是在假设评估人员掌握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是符
 合其实际情况并满足其购建、开发、利用、经营和收益等一般情况的基
 础上进行的。
       7、 除本报告有特别说明外,假设评估对象不会受到已经存在的或
 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因素对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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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影响。
       8、 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政策
 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9、 假设评估对象不会遇有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不可预见因
 素对其价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 假设本次评估中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
 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三) 关于企业经营和预测假设

       1、 假设国际金融和全球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假设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
 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
 策、税收政策等政策环境相对稳定。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经
 营完全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
       4、 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仍将按照原有的
 经营目的、经营方式、管理水平、财务结构,以及所处行业状况及市场
 状况下持续经营下去,能连续获利,其收益可以预测。
       5、 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被评估单位仍按照预定之开
 发或经营计划、方式持续开发或经营。
       6、 评估只基于基准日现有的经营能力。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
 层、经营策略和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扩大,也不考虑后续可
 能会发生的生产经营变化带来的影响;假设被评估单位将维持评估基准
 日的投资总额、财务杠杆等基本保持不变。
       7、 假设被评估单位按评估基准日现有的管理水平继续经营,被评
 估单位管理层是负责和尽职工作的,且管理层相对稳定和有能力担当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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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不考虑将来经营者发生重大调整或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对未来
 预期收益的影响。
       8、 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持续经营期内的任一时点其资产的表现形
 式是不同的。
       9、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
 出为平均流出。
       10、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报告时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11、 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开展合法经营必须
 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12、 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合规及风险控制
 模式在未来年度无重大改变。

      (四) 其他假设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
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假设委托人已依法行事。
      2、 假设评估范围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一致,
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评估申报明细表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
资产及或有负债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 假设被评估对象所需生产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
基准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当上述评估假设和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将会
影响并改变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将会失效。

      十、 评估结论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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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
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经过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
评定估算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本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与限
制条件下,得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
日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如下:

      (一) 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1、 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母公司报表账面总资产为人民币肆佰零伍亿零壹佰贰
拾捌万零玖佰元(RMB4,050,128.09 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贰佰玖拾
叁亿玖仟贰佰叁拾柒万玖仟玖佰元(RMB2,939,237.99 万元),净资产
账面值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亿零捌佰玖拾万壹仟元(RMB1,110,890.10 万
元)。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亿陆仟玖佰壹拾柒万玖仟伍佰元(RMB1,946,917.95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捌拾叁亿陆仟零贰拾柒万捌仟伍佰元
(RMB836,027.85 万元),增值率 75.26%,评估后每股价值为 3.6320
元。

       2、 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DCF)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母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亿零捌佰玖拾万壹仟 元
(RMB1,110,890.10 万元);
      评估值为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亿柒仟贰佰柒拾捌万贰仟陆佰元
(RMB1,677,278.26 万元);
      评估增值为人民币伍拾陆亿陆仟叁佰捌拾捌万伍仟陆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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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B566,388.56 万元) ,增值率 50.99%。

      (二) 评估结论的分析、确定和应用

      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结果相差 269,639.69 万元,差异率为 16.08%。
      市场法是从企业经营情况及整体市场的表现来评定企业的价值,而
收益法是立足于企业本身的获利能力来预测企业的价值,两者是相辅相
成的,市场法的结果是收益法结果的市场表现,而收益法结果是市场法
结果的坚实基础,是企业的内在价值的合理反映。
      由于本次评估对象为证券公司,其收益与证券市场的走势关联度较
强,而目前资本市场走势不明朗,未来收益具有较多的不确定性,难以
进行准确地预测。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
值,它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
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等特点,更能客观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
      在本次评估目的下,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
评估基准日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
      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亿陆仟玖佰壹拾柒万玖仟伍佰元
(RMB1,946,917.95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捌拾叁亿陆仟零贰拾柒万
捌仟伍佰元(RMB836,027.85 万元),增值率 75.26%,评估后每股价值
为 3.6320 元。

      (三) 评估结论的有关说明

       1、 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及涉及资产欠缴税款和交易时可
 能需支付的各种交易税费及手续费等支出对其价值的影响,也未对资产
 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2、 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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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
 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
 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评估人员对评
 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
 核查和验证,但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3、 使用本评估结论需特别注意本报告所述之“评估假设”、“特别
 事项说明”。
       4、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
 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
相应调整;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
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
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使用,评估报告使用者应特别注意以
下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利用专业报告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之收购方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已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被评估单位广州证
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16 年度、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年
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 XYZH/2017GZA10122 号年度审计报告,本次评
估是在审计调整后的数据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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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产权属瑕疵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大
南小区 20 号楼 504 房建筑面积约 122.25 平方米,该房产尚未取得房地
产权证。

      经判断,上述资产权属瑕疵事项对本次评估结论无重大影响。

      (三)重大诉讼事项

      (1)未决法律诉讼:昆山交发债券承销纠纷案件。
      2013 年初,广州证券与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
山交发”)签署《2013 年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及
补充协议,约定广州证券为主承销商,承销总额为人民币 18 亿的“14 昆
山交发债”。2014 年 5 月,广州证券在扣除协议约定的承销费用 3,060 万
元后向昆山交发支付 17.694 亿元募集款。昆山交发认为广州证券仅应收
取承销费 1,200 万元,应当返还 1,860 万元及罚息 130.2 万元。双方协商
未果,昆山交发于 2016 年 5 月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广州证券。广州证
券于 2016 年 6 月提出管辖权异议,昆山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后广州
证券提起上诉。2017 年 5 月 4 日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江苏省昆山市人
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苏 0583 民初第 7608 号)判决内容,广
州证券应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昆山交发募集款项
600 万元并支付罚息(以 600 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 2014
年 6 月 4 日起算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广州证券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截止至评估报告日,仍在等待开庭。
      (2)未决法律诉讼:金网达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案件。
        2016 年 12 月,广东金网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网达”)
起诉广州证券,要求解除广州证券与金网达签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返还金网达已支付的推荐挂牌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71 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 VIGQA0348 号


费,要求广州证券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17 年 2 月 20 日,
广州证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驳回广州证券管辖权异议申请(2017)粤 01 民初 7 号《民事裁定书》,
将本案移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2017 年 4 月 6 日,广州证券收
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民辖终 159 号《民事裁定书》,
驳回广州证券申请。2017 年 6 月 2 日第一次开庭审理,2017 年 6 月 15
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截止至评估报告日,仍在等待裁决。
      本次评估未考虑诉讼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期后事项

      以下事项发生于评估基准日后至本评估报告提交日期之前,在本报
告评估结论中未考虑该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在使
用本报告评估结论时,应注意该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2017年5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
监许可[2017]2号)文件批复核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立6家分支机
构。截止至评估报告日,批复核准新设立的6家分支机构尚在筹备中。
      (2)评估基准日后,国内A股市场证券业上市公司股价波动较大,
报告日与本报告中可比公司股价差异如下表所示:
            报告日2017年7月17日   本次评估中使用的
                                                         变动情况             变动幅度
 可比公司          收盘价         12月区间成交均价
                   (1)                (2)        (3)=(1)-(2)    (4)=(3)/(2)
 国元证券          12.51                20.88              -8.37               -40.09%
 山西证券          10.13                12.41              -2.28               -18.37%
 东北证券            9.67               12.67              -3.00               -23.68%
 西南证券            5.50                7.28              -1.78               -24.45%
 太平洋              3.85                5.47              -1.62               -29.62%


      除报告中已披露的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我们所获知的可
能影响评估结论的事项外,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的事项是评估师无法预知的。我们不对评估基准日后的期后事项对评估
结论造成的影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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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若用
于其他目的和用途,评估结论将失效,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任
何相关义务和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2、 本报告的分析与结论是根据报告中所述评估原则、评估依据、
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而得出,仅在本报告所述评
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3、 在评估报告出具日期后及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发生影响评
估对象价值的重大期后事项,包括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经济
政策的变化,资产市场价值的巨大变化等,不能直接使用本报告评估结
论。
       4、 本报告包含若干备查文件及评估明细表,所有备查文件及评估
明细表亦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应与本报告正文同时使用才有
效。
       5、 本评估报告是以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产权属证明
材料复印件为依据,评估人员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给予了合理关注,
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不保证对所有文件和材料复印件的正
本进行了逐项审阅和复核;除报告中有特别说明以外,未考虑评估对象
权属缺陷对其价值的影响。
       6、 本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陈述不代表评估师对评估对
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或鉴证意见。本报告不能成为资产的权属证明文
件,亦不为资产的权属状况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委托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
用者和报告中载明的委托人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使用。除非事先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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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授权使用,对于任何其他用途、或被出示或掌握本评估报告的其他
人,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将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不因本次评估报
告而提供进一步的咨询、提供证词、出席法庭或其他法律诉讼过程中的
聆讯,并保留向未经授权人追究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8、 未征得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
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
定的除外。
      9、 根据国家现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本评估项目属于需要办
理核准或备案的评估项目。因此,本评估报告须经负责核准或备案的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或由其授权经营的出资企业进行备案
后,才能作为相应经济行为的作价参考依据。
      10、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和评估准则,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
制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基础上,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
距不超过壹年时,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如超过壹年,应重新进行资
产评估。
      11、 本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
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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