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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18—057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上午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

     郭晓光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

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刘沛谷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本公司董

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郭晓光先生仍需履行董

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职责,刘沛谷先生仍需履行董

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职责。
    感谢郭晓光先生在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

的贡献。

    感谢刘沛谷先生在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截至目前,郭晓光先生、刘沛谷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提名钟英华先生、简小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须提交股东大

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

产生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同意: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钟英华先生简历:
     钟英华先生,1961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近五年历任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本公司

董事;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

本公司党委书记。

    钟英华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交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简小方先生简历:
    简小方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

近五年历任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

    简小方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交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