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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18—060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及其条款和条

件不具有约束力。本次签订的《备忘录》仅旨在概述可能形成的最终

协议的条款。所有的数字、条款和条件仅是意向性的,并根据各方的

自主判断而改变。在其他条件下,本次签订的《备忘录》及其项下的

交易受限于根据各方自主判断、并以各方满意的方式谈判、签署以及

交付的最终法律文件。除了关于保密条款对各方具有约束力以外,本

次签订的《备忘录》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本次签订的《备忘录》

及其条款未涉及实质性的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

议。本次签订的《备忘录》为各方未来开展正式合资合作协议谈判的

指导和基础,未来合作的具体事宜仍需经过合作当事方内部审批或授

权程序后,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约定为准。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备忘录具体履行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1/8
    (一)备忘录签订的背景

    为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致力

于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湾区创新源。本公司和广东中欧企业合作促

进中心正在共同打造国际性能源技术创新转化平台——“中德能源创

新研究院”,旨在为开发区抢占能源产业关键技术制高点,有效提升

广州开发区能源产业集群及产业配套链的层级,助力提高广州开发区

NEM 新兴产业的竞争力及聚集效力。

    本公司为广州开发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照上述精神,作为广

州开发区能源、新能源、新材料及节能环保领域的投资建设综合运营

商,拟继续引进创新能力强的合作伙伴,并投资建设新能源综合利用

示范区,成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的

领军企业。

    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主办,本公司承办的“第二届中德

氢能源产业合作发展战略交流会”上,本公司与相关合作方签署了相

关合作备忘录。

    (二)备忘录签订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8 年 11 月 12 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本公司”)在广州以书面方式分别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简称“广州开发区”)、德国 TesTneT 工程公司(简称“TNET”)、

广东中欧企业合作促进中心(简称“中欧中心”)签署了《共建中德

能源创新研究院氢能检测认证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备忘录》(简称“《备

忘录 1》”);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广州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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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开姆尼茨技术大学(简称“TUC”)、广东中欧企业合作促进中心

(简称“中欧中心”)签署了《中德能源创新研究院国际合作备忘录》

(简称“《备忘录 2》”)。

    (三)签订备忘录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由于本次各备忘录为开展相关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

体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

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忘录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按备忘录顺序排列)

    1、广州开发区:位于广州市东部,包括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和广州保税区(简称广州

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级经济功能区。广州开发

区地处珠江三角洲核心地带,2 小时车程覆盖香港、澳门、深圳、珠

海等城市,本地和周边城市均是工业制造企业及高科技与技术服务需

求的聚集区。

    2、中欧中心:是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与广州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共建的中欧企业合作服务平台,通过引导国外的先进技术行业

/产业和研发中心,落户广州开发区,促进中外企业在共享核心技术

基础上开展合作,实现创新技术与巨大市场需求的结合,带动广东乃

至全国的产业技术创新升级,通过国际间合作,有效调整提升产业结

构,达成自我创新转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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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TNET:位于德国慕尼黑,从事氢能产品、装备、系统及设施

的检测和鉴定,及氢能应用系统、检测系统、安全体系的设计,在此

方面拥有核心技术,是高压领域专业测试技术的隐形冠军。TNET 公

司掌握世界及德国氢能标准及安全规范的测试技术要求,在氢能应

用、测试、鉴定领域与 RHEINMETALL、KRIWAN 及 iABG 等世界

著名测试机构共同完成联合测试项目。 TNET 公司是德国 TUV

Rheinland、TUV SUD 及美国 CSA Group 三家知名认证机构的授权合

作伙伴,承担其测试鉴定和认证委托工作,并接受客户委托提供上述

认证机构的测试鉴定和取证服务。

    4、TUC:源自于 1836 年成立的皇家开姆尼茨技术学校,有 180

多年的历史,机械工程研究方面在德国享有很高的声誉,学校的汽车

研究院在燃料电池及燃料电池系统、汽车传动系统方面的研究具有世

界一流水准。

    上述合作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一)《备忘录1》

    1、合作目标

    本公司与广州开发区、德国 TNET 公司、中欧中心同意按照“整

合资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推进在氢能

领域的合作,在中德能源创新研究院下建立氢能产品及装备的检测认

证中心,实现共同发展。

    2、合作事项

                             4/8
    (1)四方同意在广州开发区范围内成立的“中德能源创新研究

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框架下以委托研发的方式开展合作,并以

市场化手段运营管理合作项目。

    (2)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框架下,广州开发区为研究

院提供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本公司负责研究院的建设与日常管

理;德国 TNET 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承担委托项目的主要研

发和服务任务;中欧中心(或中欧中心在开发区成立的法人企业)参

与研究院日常运营管理并负责协调中德合作对接以及收集并整理国

内企业的技术需求。

    (3)四方同意以本条款涉及的内容作为首期合作项目,其中包

括氢气部件和系统测试、氢气设备及设施检测和验收、对氢气产品设

备、部件及系统、加氢站测试、燃料电池汽车动力传动等系统的第三

方测试和认证;氢能企业及机构的氢能应用系统、检测系统、安全体

系的设计;氢气应用技术和商业评估服务、氢能技术及工程建设的可

行性分析的本地化研究;还包括世界及欧洲氢能与中国氢能标准的对

标研究和服务。

    (4)在项目合作过程中,TNET 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中方(广

州开发区管委会、本公司和中欧中心)负责提供场地、科研设备、研

发资金及服务,并组建中方技术团队进行本地化工程研究。

    (5)在项目合作过程中,TNET 公司原始输入技术的知识产权归

TNET 公司所有,中德双方在“中德能源创新研究院”合作所产生成

果的知识产权归“中德能源创新研究院”所有。如果该成果被收购或

                               5/8
以技术股份的形式投入商业公司实现产业化,所产生的利益各方另行

商议具体分配方式,并单独签订项目合同。

    (二)《备忘录 2》

    1、合作目标

    本公司与广州开发区、德国 TUC、中欧中心同意按照“整合资

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推进在氢能领域

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2、合作事项

    (1)四方同意在广州开发区范围内成立的“中德能源创新研究

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框架下以委托研发的方式开展合作,并以

市场化手段运营管理合作项目。

    (2)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框架下,广州开发区为研究

院提供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本公司负责研究院的建设与日常管

理;德国 TUC 负责提供研发技术支持,承担委托项目的主要研发任

务;中欧中心(或中欧中心在开发区成立的法人企业)参与研究院日

常运营管理并负责协调中德合作对接以及收集并整理国内企业的技

术需求。

    (3)四方同意以氢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制造技术、金属极板涂

层技术、金属极板电堆制造、燃料电池分布式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电

站、燃料电池供电系统、新能源汽车动力传动系统技术、新能源电动

汽车专用高效协同电机、新能源汽车整车测试等技术及相关制造工艺

技术的本地化研究作为首期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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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项目合作过程中,TUC 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中方(广州

开发区管委会、本公司和中欧中心)负责提供场地、科研设备、研发

资金及服务,并组建中方技术团队进行本地化工程研究。

    (5)在项目合作过程中,TUC 原始输入技术的知识产权归 TUC

所有,中德双方在“中德能源创新研究院”合作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

权归“中德能源创新研究院”所有。如果该成果被收购或以技术股份

的形式投入商业公司实现产业化,所产生的利益各方另行商议具体分

配方式,并单独签订项目合同。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发挥公司为广州开发区控股的唯一上市公司这一区位优势,

紧抓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发展的机遇,结合公司的功能定位和

产业布局,寻找公司在能源、新能源、新材料及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发

展机会,促进公司的创新发展。同时为区域发展做出贡献。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备忘录属于合作各方意愿和基本原则 的框架性、意

向性、初步的约定,仅对有关合作做了意向性、框架性约定,后续 合

作项目需要各方在具体业务合作中商讨细节,各方具体权利义务将以

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所以目前尚无具体合作项目的细节和时间表,

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仍存在着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共建中德能源创新研究院氢能检测认证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备

忘录》(即《备忘录 1》);

                               7/8
2、《共建中德能源创新研究院国际合作备忘录》(即《备忘录 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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