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穗恒运A: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9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19—011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发出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上午 11

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 6M 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

下: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9 年 1 月修订)》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2
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

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

全、执行和监督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

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监事

会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8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为 81,940,695.73 元 。 母 公 司 2018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538,809,303.4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18,350,557.57 元,减去

2018 年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68,508,282.00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 润 为 1,288,651,579.06 元 , 减 去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53,880,930.35 元,母公司 2018 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34,770,648.71 元。

    根据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以及目前公司实际

经营和资金状况,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85,082,82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3
143,867,392.20 元,剩余 1,090,903,256.51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

    (六)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根据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 2019 年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不再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经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公司合计支付审计服务费用总

额为 9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以下审计服务:(1)

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本公司及集团合并的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3)本公

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

报报告;(4) 本公司(含纳入本公司内控实施范围子公司)2019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4
    (七)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企

业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公司自 2018 年 9 月 30 日起实施财政部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情请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