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3-2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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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如下表:
序号 被评价单位 与母公司关系 持股权比例
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
2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100.00%
3 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 子公司 70.00%
4 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5 东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6 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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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评价单位 与母公司关系 持股权比例
7 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8 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 45.5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0.7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78%。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财务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投融资与担保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年度计
划与全面预算;日常运营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合同及法律事务管理;印章管理;基建工程管理;
关联方管理;内幕交易管理;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
内部审计与监督。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
管理、日常运营与安全管理、关联方管理、内幕交易管理、投资者关
系与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及内部审计与监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
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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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或 1250 万
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元≤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额的 1%或 2500 万元 0.5%或 1250 万元
的 1%或 2500 万元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
大舞弊;
(2)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控制环境无效;
(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
以改正;
(6)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
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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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
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3)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
要缺陷进行纠正。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一般缺陷”,以及
存在“一般缺陷”的强烈迹象:
(1)非关键岗位人员舞弊,或业务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公司制
度规定执行作业程序,但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未产生重要影响;
(2)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
可靠性未产生重要影响;
(3)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一
般缺陷进行纠正。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或 1250 万
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元≤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1%或 2500 万元 额的 0.5%或 1250 万元
的 1%或 2500 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
法规 运营 声誉 安全 环境
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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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等
法规 运营 声誉 安全 环境
级标准
完全忽视法律规章约束,在经
引起多位职
严重违规 营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特别 负面消息在
工或公民死
并被处以 严重,且情节十分恶劣,造成 全国各地流 达到重大环境
重大缺 亡,或对职工
重罚或承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断 传,对企业声 事件(Ⅱ级)情
陷 或公民造成
担刑事责 和停止,且导致注册会计师出 誉造成重大 形之一的
无法康复性
任 具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损害
的损害
见的审计报告。
漠视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制度 导致一位职
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中存 负面消息在 工或公民死
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某区域流传, 亡,或对职工 达到较大环境
重要缺 违规并被
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日常经营 对企业声誉 或公民的健 事件(Ⅲ级)情
陷 处罚
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且导 造成较大损 康的影响需 形之一的
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害 要较长时间
的审计报告。 的康复
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意识薄弱,
短暂影响职
经营和管理知识不足,在工作 负面消息在
工或公民的
中存在怠于行使管理职责、消 企业内部流 达到一般环境
一般缺 轻微违规 健康,并且造
极不作为及制度执行不力等 传,企业的外 事件(Ⅳ级)情
陷 并已整改 成的影响可
现象,影响到日常管理活动效 部声誉没有 形之一的。
以在短期内
率和效果,并对公司经营管理 受较大影响
康复
目标造成较小影响。
同时,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
陷:
(1)企业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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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钟英华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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