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19—014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在 2019 年变更
公司审计机构,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改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根据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2019年变更公司审计机构,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93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103万
元。公司已就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
无异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连续服务了24年,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了优秀的执业能力,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
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的辛勤
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
合伙期限:2012 年 03 月 02 日至 2042 年 03 月 01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
相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
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内资大型会计
师事务所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
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
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控制的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3万元,
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在 2019 年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不
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改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为 93 万元,期限一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93 万元,期限一年。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