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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19—025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备忘录仅为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

方式,所有的数字、条款和条件仅是意向性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需

各方进一步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签署正式协议,方对

各方具有约束力。

     一、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1、备忘录签订的背景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是
广州开发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31),定位为广州开

发区能源、新能源、新材料及节能环保领域的投资建设综合运营商,

正积极推进氢能源产业的发展。
    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氢雄”)是雄韬

股份(股票代码:002733)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国内具备国产化氢燃

料电池完整产业链的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立足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氢能基础研

究、人才培养和产业化应用方面成果卓著,并形成一整套具有国际先
                                1/5
进水平的燃料电池工程化制备技术。
    近年来,国内氢能源产业发展迅速,广东省明确将燃料电池列为

优先发展产业,为尽快推进在广州市区域内及周边地区氢能产业建设

的步伐,实现战略布局,抢占氢能源产业发展的先机,实现资源共享、

合作共赢的目的,深圳氢雄-恒运集团-华南理工大学三方拟在平等互

利、优势互补原则的基础上,设立“广州雄韬氢恒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备忘录签订的时间、方式

    2019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以书面方式与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

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签署了《关于设立广州雄韬氢恒动力科技有限

公司之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

    3、签订备忘录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由于本次备忘录为开展相关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备忘录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按备忘录顺序排列)

甲方: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B座 7 楼 9-12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RA820X

                                2/5
乙方: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萝岗区西基工业区西基路

法定代表人:钟英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15412L

丙方:华南理工大学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

法定代表人:高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55414429R

    上述合作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

    基于合作各方的差异化资源背景,以及我国氢能产业在不同应用

领域的发展规划,依托各方优势设立国产燃料电池电堆和发动机系统

生产线,实现氢燃料电池电堆等核心部件的国产化。

    2、合资公司主营业务
    氢燃料电池动力总成及电堆、核心零配件及关键材料的研发、生

产、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轨道

交通、飞行器、固定式发电装置、制氢装备、储运氢装备、加氢装备、

气体压缩装备、电子控制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加氢站的研发、

建设、运营及相关设备的批零兼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及批零兼营;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

    3、公司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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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其中:甲方出

资额为 5800 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8%;乙方出资额为

2200 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2%;丙方以无形资产出资,

出资额为 2000 万元(最终以学校评估备案值为准),暂按注册资本的

20%计。

    4、各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负责按约定时间现金出资,并提供成熟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

统技术;乙方(或乙方控股子公司)负责按约定时间现金出资,并牵

头协调落实合资公司的生产场地;丙方负责提供燃料电池电堆技术,

负责在合资公司建立燃料电池电堆批量化生产线的技术事宜,为合资

公司搭建燃料电池电堆性能和可靠性测试验证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为

合资公司开发的电堆主要技术指标(功率密度、寿命、一致性等)达

到国内市场领先水平持续提供技术支持,并为合资公司培训及输送相

关专业技术人才。

    5、发展规划

    合资公司执行总体规划、分期推进的发展策略。

    第一期 2019 年示范导入期

    建设目标:实现差异化定位战略下的核心零部件研发与测试能力

建设,发动机生产线建设,以及氢燃料电池电堆样机研发。

    第二期 2020 年创新突破期

    建设目标: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产品的性能和寿命达到市场领

先水平,发动机生产线投产。

    第三期 2021 年规模提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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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目标:自主研发氢燃料电池电堆生产线进入试产,发动机生

产线规模进一步扩大。

    6、融资层面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合资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可以引入符

合战略发展需求的股东。

    7、关于本公司的成立决定,须以各方的股东会、董事会以及政

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发挥公司为广州开发区控股的上市公司这一区位优势,紧抓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发展的机遇,结合公司的功能定位和产业

布局,寻找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机会,促进公司的创新发展。同

时为区域发展做出贡献。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备忘录属于合作各方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后续合作

项目需要各方在具体业务合作中商讨细节,各方具体权利义务将以另

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所以目前尚无具体合作项目的细节和时间表,后

续具体合作的实施仍存在着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设立广州雄韬氢恒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备忘录》。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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