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19—025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备忘录仅为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
方式,所有的数字、条款和条件仅是意向性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需
各方进一步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签署正式协议,方对
各方具有约束力。
一、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1、备忘录签订的背景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是
广州开发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31),定位为广州开
发区能源、新能源、新材料及节能环保领域的投资建设综合运营商,
正积极推进氢能源产业的发展。
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氢雄”)是雄韬
股份(股票代码:002733)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国内具备国产化氢燃
料电池完整产业链的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立足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氢能基础研
究、人才培养和产业化应用方面成果卓著,并形成一整套具有国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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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水平的燃料电池工程化制备技术。
近年来,国内氢能源产业发展迅速,广东省明确将燃料电池列为
优先发展产业,为尽快推进在广州市区域内及周边地区氢能产业建设
的步伐,实现战略布局,抢占氢能源产业发展的先机,实现资源共享、
合作共赢的目的,深圳氢雄-恒运集团-华南理工大学三方拟在平等互
利、优势互补原则的基础上,设立“广州雄韬氢恒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备忘录签订的时间、方式
2019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以书面方式与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
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签署了《关于设立广州雄韬氢恒动力科技有限
公司之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
3、签订备忘录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由于本次备忘录为开展相关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备忘录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按备忘录顺序排列)
甲方: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B座 7 楼 9-12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RA82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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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萝岗区西基工业区西基路
法定代表人:钟英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15412L
丙方:华南理工大学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
法定代表人:高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55414429R
上述合作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
基于合作各方的差异化资源背景,以及我国氢能产业在不同应用
领域的发展规划,依托各方优势设立国产燃料电池电堆和发动机系统
生产线,实现氢燃料电池电堆等核心部件的国产化。
2、合资公司主营业务
氢燃料电池动力总成及电堆、核心零配件及关键材料的研发、生
产、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轨道
交通、飞行器、固定式发电装置、制氢装备、储运氢装备、加氢装备、
气体压缩装备、电子控制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加氢站的研发、
建设、运营及相关设备的批零兼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及批零兼营;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
3、公司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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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其中:甲方出
资额为 5800 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8%;乙方出资额为
2200 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2%;丙方以无形资产出资,
出资额为 2000 万元(最终以学校评估备案值为准),暂按注册资本的
20%计。
4、各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负责按约定时间现金出资,并提供成熟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
统技术;乙方(或乙方控股子公司)负责按约定时间现金出资,并牵
头协调落实合资公司的生产场地;丙方负责提供燃料电池电堆技术,
负责在合资公司建立燃料电池电堆批量化生产线的技术事宜,为合资
公司搭建燃料电池电堆性能和可靠性测试验证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为
合资公司开发的电堆主要技术指标(功率密度、寿命、一致性等)达
到国内市场领先水平持续提供技术支持,并为合资公司培训及输送相
关专业技术人才。
5、发展规划
合资公司执行总体规划、分期推进的发展策略。
第一期 2019 年示范导入期
建设目标:实现差异化定位战略下的核心零部件研发与测试能力
建设,发动机生产线建设,以及氢燃料电池电堆样机研发。
第二期 2020 年创新突破期
建设目标: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产品的性能和寿命达到市场领
先水平,发动机生产线投产。
第三期 2021 年规模提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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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目标:自主研发氢燃料电池电堆生产线进入试产,发动机生
产线规模进一步扩大。
6、融资层面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合资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可以引入符
合战略发展需求的股东。
7、关于本公司的成立决定,须以各方的股东会、董事会以及政
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发挥公司为广州开发区控股的上市公司这一区位优势,紧抓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发展的机遇,结合公司的功能定位和产业
布局,寻找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机会,促进公司的创新发展。同
时为区域发展做出贡献。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备忘录属于合作各方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后续合作
项目需要各方在具体业务合作中商讨细节,各方具体权利义务将以另
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所以目前尚无具体合作项目的细节和时间表,后
续具体合作的实施仍存在着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设立广州雄韬氢恒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备忘录》。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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