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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金资本: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18-042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344,708,34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0.30 元(含税),合计
10,341,250.20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 166,019,803.73 元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没有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4,708,34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1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 2 号滨海写字楼一期 B 栋 5 楼
   咨询联系人:梁加庆         咨询电话:0756-3612810      传真电话:0756-361281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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