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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金资本: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19-00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6 月 16 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科技”)收到广东省珠海市
香州区人民法院关于珠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一建”)诉
华冠科技的(2014)珠香法民三初字第 807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资料,
珠海一建就华冠工业园二号宿舍、三号厂房的建设事宜提出诉讼。2018 年 8 月 22 日,
华冠科技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珠香法民三初字第 807 号
《民事判决书》。2018 年 9 年 5 日,华冠科技就一审判决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2019 年 1 月 8 日,华冠科技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
粤 04 民终 2803 号《民事判决书》,此即终审判决。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 (被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郭瑾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间转、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
    (二) (原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珠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郑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友双、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
    (三)诉讼的基本情况
    1、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07 年 3 月 27 日,诉讼案件双方就华冠科技工业园二号宿舍、三号厂房施工建
设事宜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华冠科技将华冠科技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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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桩基础、土建、消防、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承包给珠海一建建设施工。承包范围:
根据二号宿舍、三号厂房招标图纸的项目和工程量包工包料包干总承包(不包括设备
安装等在内和桩基础、外墙、涂料等)。
     纠纷 1:珠海一建主张其已对涉案工程二号宿舍进行了施工建设,并于 2007
年 12 月 23 日完工、2008 年 2 月 5 日进行了竣工验收,但华冠科技尚有结算余款未
结清。诉讼双方对竣工验收后的结算余款存在争议。
    纠纷 2:珠海一建主张,由于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物价大幅度上涨,导致施工
成本不断攀升,其要求华冠科技进行补偿。
    纠纷 3:珠海一建主张,其做好了施工三号厂房的准备工作,因三号厂房暂停施
工,导致其误工费、设施建设费用等损失,据此要求华冠科技赔偿。
    2、一审判决情况
    珠海一建就上述事项及纠纷于 2014 年向广东省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 年 8 月 22 日,华冠科技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2014)珠香法民三
初字第 80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判令华冠科技支付拖欠原告珠海一建二号宿舍的工程余款、工程物价上涨的价差、
误工费及生活费损失、设施建设费用损失等 8,813,690.66 元,同时需支付拖欠工程
余款的滞纳金、工程物价上涨的价差款的利息,驳回珠海一建的其他诉讼请求。
    3、二审上诉情况
    根据一审判决情况和搜集到的证据材料,华冠科技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裁定认定事
实有误,并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三、本案判决情况
    2019 年 1 月 8 日,华冠科技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
粤 04 民终 2803 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 72,100 元,由上诉人华冠科技承担。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华冠科技应支付珠海一建二号宿舍的工程款、工程物价上
涨价差、误工费及生活费损失、设施建设费用损失等 8,614,259.66 元,需支付拖欠
工程款的滞纳金、工程物价上涨价差款的利息,按 2019 年 1 月 8 日收到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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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截止日初步测算为 2,244,599.31 元,同时需承担的一审受理费、二审受理费、鉴
定费、评估费等合计 271,531.00 元,以上合计人民币 11,130,389.97 元。华冠科技
已在 2016 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344,662.73 元,在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计提预计负
债 10,649,106.05 元。截止当前,华冠科技尚未收到判决执行书,还需确认负债
136,621.19 元。本次判决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8 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860,803.70 元。
    六、备查文件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 04 民终 2803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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