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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钠股份: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8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我们参加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现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
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
《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独立董事:祁怀锦、蒋春晨、张晨颖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