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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
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6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 年 6 月 5 日 9:30~
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6 月
4 日下午 15:00 至 6 月 5 日下午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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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5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 3009 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 2017 年 5 月 2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本公司
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所有提案                 √
           1.00   《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0   《公司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
                  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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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
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
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
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7 年 6 月 1 日和 2 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 9
时至 11 时半;下午 3 时至 5 时。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 23 号光明大厦 B 栋九楼本公司办公
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 传真: 0754-88857179;
       3. 联系人:蔡岳雄、方旭如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

                                    3
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

“万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4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    股东根 据获取 的服务 密码或 数字证 书,可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 2: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5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 2017 年 6 月 5 日(星
期一)下午 2 时 30 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 3009 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
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
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所有提案                     √
  1.00     《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0     《公司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
           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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