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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4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7日以
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
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为推进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万泽股份”)
业务转型,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泽集团”)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万泽地产”)受让公司持有的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常州万泽天海”)50%股权。常州万泽天海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常州万泽天海 50%股权。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资报字(2018)沪第 0285 号《万
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50%股权所
涉及的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
准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常州万泽天海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70,777.0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常州万泽天海 50%股权
出售价格为 35,39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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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对方深圳万泽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宏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协议约定,为保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延续性,深圳万泽地产承诺
不对常州万泽天海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成员进行变更,并将其所持常州万
泽天海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万泽股份行使,并由万泽股份全权委任董事,
确保万泽股份拥有常州万泽天海完整的经营管理权限。本次交易后,公司仍
持有常州万泽天海 50%股权并维持对常州万泽天海的控制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详细情况另见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024)。
       鉴于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振光、毕天晓、蔡勇峰、
陈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苏生、陈伟岳、张汉斌就以上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
-025)。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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