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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22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1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5月20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2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1
       董事长黄振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5人,代表股份
 265,995,06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4.08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
 214,972,36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71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51,022,701股,占公司总股份
 数的10.3750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882,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06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听取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情况,会议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65,995,0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2,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表决结果:同意 265,995,0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2,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65,995,0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2,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 2017 年底总股本 491,785,0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265,995,0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2,5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72,3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99.9915%;反对
22,70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0085%;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9,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44%;反对

22,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6%;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65,995,0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2,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95,0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2,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

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公司合

作进行融资业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长期贷款、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

                                 4
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授信额度

     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亿元

     2    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                    4 亿元

     3    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1 亿元

     4    深汕特别合作区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7 亿元

     5    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5 亿元

     6    深圳市万泽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亿元

     7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6 亿元

                           合计                         35 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

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

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65,995,0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2,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公司合作

进行融资业务,并由本公司或子公司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5
日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如下(上述总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属子公

司内进行分配调整):

 序号                      贷款主体                       担保额度

  1       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                     4 亿元

  2       深圳市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1 亿元

  3       深汕特别合作区万泽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7 亿元

  4       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5 亿元

  5       深圳市万泽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亿元

  6       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                         6 亿元

                          合计                            25 亿元

       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

项。
       表决结果:同意 265,995,0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2,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95,0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反对 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 0%。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2,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海潇昳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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