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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宇发展: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01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8-01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8日下午3:00。

    3.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7日—2018年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7

日15:00至2018年2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贵都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悦刚先生。

    7.公司于2018年2月7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公司各位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469,250,35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8.88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430,578,18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6.80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8,672,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7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1,340,7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7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668,5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68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8,672,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763%。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35,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5%;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335,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5%;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股东名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方北京鲁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鲁能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公司与鲁能

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417,909,637 股。

    回避表决情况: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335,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335,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股东名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的关联关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鲁能

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鲁能集团持有 1,417,909,637 股。

    回避表决情况: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9,244,9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335,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7,890,3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74%;反对

1,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980,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510%;反对

1,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9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学亮、李晶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