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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宇发展:关于公司拟与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8-07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属于委托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集团”)为履行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拟与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公司对都城伟业集团下属
的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公司”)进行托管经营。上述
托管合同的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托管费用为 100 万元/
年。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 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0.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和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经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8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出席本次会
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与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周悦刚先生、李斌先生、李景海先生、来维涛先生为本议案所述事项的关联
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30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1 号 9 层 901 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9631905D
    5.法定代表人:刘宇
    6.注册资本:200 亿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营业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出租商业用房。(领取本执照后,
应到市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都城伟业集团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存在的关联关系
    都城伟业集团与上市公司同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十章第一节第 10.1.3 条的相关规定,都城
伟业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经查询,都城伟业集团非失信责任主体。
    12.都城伟业集团财务状况
    都城伟业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经审计)        2018 年 8 月末(未经审计)

   净资产             3,974,349.02                 4,097,025.82

    项目          2017 年度(经审计)        2018 年 1-8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11,370.30                   481,404.80

   净利润               196,570.80                   155,464.28
    13.历史沿革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北京鲁能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2 年根据股东会决议,都城伟业公司增资 17.50 亿元,增资部分全部有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增资完成后,都城伟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8.00 亿元,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8.00 亿元,占比为 100.00%。
    2013 年根据股东会决议,都城伟业公司增资 42.00 亿元,增资部分全部有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增资完成后,都城伟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0 亿元,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60.00 亿元,占比为 100.00%。
    2014 年根据股东会决议,都城伟业公司增资 140.00 亿元增资部分全部有鲁
能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增资完成后,都城伟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00 亿元。
同年,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 100%的股权划转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都城伟
业公司成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接受都城伟业集团委托,经营、管理其下属的海港
公司并收取托管费。海港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06 日
    3.营业期限至:2024 年 12 月 05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徐辛庄镇葛渠村
    5.法定代表人:陈维波
    6.注册资本:160080.4338 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在规划范围内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建设及其物业管理,包括住
宅的出售、商业设施的租售、配套设施的经营;企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室内装饰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未经专项审批的项
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海港公司是都城伟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海港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11.海港公司财务状况
    海港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经审计)       2018 年 8 月末(未经审计)
   总资产                 600,025.27                  578,309.93
   总负债                 467,027.41                  372,307.84

   净资产                 132,997.86                  206,002.09

     项目            2017 年度(经审计)       2018 年 1-8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7,024.72                  179,074.22
   净利润                 61,522.19                    73,004.22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托管费收取标准参考其他上市公司市场案例水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都城伟业集团与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公司对都城伟业集团下属
的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托管经营。经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
计、报建、施工、销售等与项目建设及经营相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托管合同的期
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托管费用为 100 万元/年。都城伟业
集团应在托管合同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的托管费,并在托管合同
到期前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度的托管费。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都城伟业集团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有利于解决公司与都
城伟业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该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与都城伟业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委托管理类关
联交易金额为 64.79 元。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与都城伟业集团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有利于解决公司与都
城伟业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该
议案,同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都城伟业集团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解决公司与都城伟业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
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
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
都城伟业集团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