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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白药: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000538     证券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7-31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6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

15:00至2017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云南白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明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723,582,768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69.48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651,900,371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62.5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71,682,397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6.88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7人,代表股份78,816,571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7.5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7,134,174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0.68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71,682,397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6.8833%。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

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 722,282,0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20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299,7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78,816,571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15,892 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497%;反对 900 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1%;弃权 1,299,779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64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 722,282,0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20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299,7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78,816,571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15,892 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497%;反对 900 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1%;弃权 1,299,779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64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获 722,282,0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20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299,7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78,816,571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15,892 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497%;反对 900 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1%;弃权 1,299,779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64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获 722,282,0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20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299,7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78,816,571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15,892 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497%;反对 900 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1%;弃权 1,299,779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64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获 722,276,3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195%;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5%;弃权 1,302,4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78,816,571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10,192 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425%;反对 3,900 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49%;弃权 1,302,479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65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获 722,278,88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198%;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302,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78,816,571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12,691 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457%;反对 900 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1%;弃权 1,302,980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653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审议《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本议案获 722,279,3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199%;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302,4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78,816,571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13,192 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463%;反对 900 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1%;弃权 1,302,479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 1.65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1 增补董事候选人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王建华先生获 749,204,4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5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438,270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32.5080%。

    表决结果:当选。

    8.02 增补董事候选人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邱晓华先生获 728,146,1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3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3,379,903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5.7898%。

    表决结果:当选。

    8.03 增补董事候选人宋成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宋成立先生获 670,311,08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5,544,884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2.4105%。

    表决结果:当选。
    9、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 增补监事候选人钟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候选人钟杰先生获 677,954,1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94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87,970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2.1079%。

    表决结果:当选。

    9.02 增补监事候选人游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候选人游光辉先生获 753,832,08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80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065,887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38.3794%。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泽春 王晓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

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