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2017-07-2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同意将
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2017年度
调整增加后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预计公司 2017 年与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须调整增加额度 11,282.05 万元,调增后的总金额为 13,197.7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3%,不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 2017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互惠、
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
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王方华、王化成、林瑞超、刘 劲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