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 A、粤电力 B 公告编号:2020-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19年发 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 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1,795,32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677,299.29 万元(未经审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0年度将继续发生,预计发生额为 1,806,915万元。 2020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 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 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审议, 7名非关联方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广东省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1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上年发生金额 内容 预计金额 向 关 联人 采 购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 18,700.00 17,020.49 原材料 小计 定价格为准。 18,700.00 17,020.49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等 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 向 关 联人 采 购 采购电力 80,000.00 29,672.71 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 定的现行上网电价下浮价差及所购电量确 产品 小计 定。 80,000.00 29,672.71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公司 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 1,480,000.00 1,366,017.04 向 关 联人 采 购 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 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采购燃料 180,000.00 224,473.93 燃料和动力 承诺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 小计 同质量的价格。 1,660,000.00 1,590,490.97 向 关 联人 销 售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销售副产品 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 25,800.00 21,500.54 产品、商品 小计 定价格为准。 25,800.00 21,500.54 沙角 C 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 向 关 联人 提 供 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 9,285.00 7,855.57 集团控制企业 提供劳务 劳务 定价格为准。 小计 9,285.00 7,855.57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接 受 关联 人 提 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 11,620.00 9,588.32 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 接受劳务 供的劳务 定价格为准。 小计 11,620.00 9,588.32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租 赁 关联 人 房 租赁房屋/ 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 1,110.00 949.66 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 屋、土地、设备 土地/设备 定价格为准。 小计 1,110.00 949.66 沙角 C 发电厂 收取公共费 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 400.00 221.03 公共费用分摊 小计 用 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400.00 221.03 合计 1,806,915.00 1,677,299.29 2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占同 实际发生额与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内容 金额 类业务比例(%) 计金额差异(%)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17,020.49 17,000.00 100% 0.12% 向关联 人采购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 采购设备及材料 0.00 100.00 0 -100.00% 原材料 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 小计 17,020.49 17,100.00 100% -0.46%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等 向关联 人采购 采购电力 29,672.71 40,000.00 100% -25.82% 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 产品 小计 29,672.71 40,000.00 100% -25.82%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366,017.04 1,480,000.00 85.89% -7.70% 向关联 人采购 采购燃料 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224,473.93 220,000.00 14.11% 2.03% 《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燃料和动力 小计 1,590,490.97 1,700,000.00 100% -6.44% 预计公告》(公告 向关联 人销售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销售副产品 21,500.54 18,000.00 100% 19.45% 编号:2019-04), 产品、商品 小计 21,500.54 18,000.00 100% 19.45% 披露日期为 2019 沙角 C 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 年 1 月 26 日,刊 向关联 人提供 提供劳务 7,855.57 7,065.00 100% 11.19% 集团控制企业 登于中国证券报、 劳务 小计 7,855.57 7,065.00 100% 11.19%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资讯网。 接受关 联人提 接受劳务/服务 9,588.32 11,550.00 100% -16.98% 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 供的劳务 小计 9,588.32 11,550.00 100% -16.98%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租赁房屋/土地/ 租赁关 联人房 949.66 1,110.00 100% -14.45% 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 设备 屋、土地、设备 小计 949.66 1,110.00 100% -14.45% 沙角 C 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 收取公共费用 221.03 500.00 100% -55.79% 公共费用分摊 集团控制企业 小计 221.03 500.00 100% -55.79% 合计 1,677,299.29 1,795,325.00 - -6.57% 注:1、上表中关联人均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统计,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率为-6.57%。 2、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 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 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 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 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广东能源集团产 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76% 24%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广东能源集团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550,814.40万元,总负债为 7,576,224.71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6,974,589.70 万 元 ; 2018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583,095.17万元,净利润371,501.08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东能源集团总 资产为14,937,439.33万元,总负债为7,717,814.92万元,净资产为7,219,624.41万 元,营业收入3,663,687.88万元,净利润424,976.34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 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 4 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二)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 燃料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法定代表人:范 云滩;经营范围为:销售:煤炭、焦炭、燃料油、润滑油、沥青、石腊;仓储(不 含危险化学品);代办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交通运输、 水利、基础设施、高新技术、服务业、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技术 服务,电力投资、策划及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 50%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2、燃料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9,460.19万元,总负债为194,900.82 万元,净资产为104,559.3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1,395.25万元,净利 润15,122.92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燃料公司总资产为349,823.51万元,总负 债为246,487.84万元,净资产为103,335.67万元,营业收入1,425,254.98万元,净 利润11,786.93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燃料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 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 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燃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 5 简称“环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96438587G), 环保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 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12楼01房;法定代表人: 林诗庄;经营范围为:电力环保技术(含电厂脱硫、脱硝、脱碳等生产工艺及脱 硫石膏、粉煤灰、炉渣及脱硝、脱碳等衍生物综合利用)服务,电力行业相关的 技术服务,生产(由分公司另办照经营)、销售及研发电力环保产品,电力项目 投资、策划、管理及咨询,批发(无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 2、环保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4,902.85万元,总负债为43,406.46 万元,净资产为41,496.3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487.06万元,净利润 15,248.69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环保公司总资产84,314.39万元,总负债为 44,049.90万元,净资产为40,264.49万元,营业收入53,646.18万元,净利润11,194.40 万元(未经审计)。 3、环保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环保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 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 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原“广东粤电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3044509088),天然气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 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庙 头电厂西路201号7号楼209号;法定代表人:朱占方;经营范围为:燃气经营(不 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 口;贸易代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管道运输业;能源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不含 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输油、输气管道工程施工 服务;燃气储存。 6 2、天然气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6,356.62万元,总负债为6,474.62 万元,净资产为79,882.0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713.62万元,净利润 10,178.48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天然气公司总资产为116,637.34万元,总负 债为28,794.01万元,净资产为87,843.33万元,营业收入300,522.85万元,净利润 13,511.98万元(未经审计)。 3、天然气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天然气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 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 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然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 方 2019 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 品、分摊公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在 2020 年度将继续发生。上述关 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如下: 1、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 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采购产品价格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的现行上网 电价下浮价差及所购电量确定。 3、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 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4、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和市 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 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 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7 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能源集团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 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 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 的规模优势、保障安全供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 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公司 2020 年的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材料采购、接受 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的事项遵守了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 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在集中采购、电力营销、生产管 理等方面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确认函;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