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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金融:关于拟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2017-07-26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7-87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加

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

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通过金融机构设立“中

天金融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实际名称以“计划说明书”载明为

准,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

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2.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 本次专项计划尚需取得证券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出
具的上市无异议函,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

    5.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 2017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66 次

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向证券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

价与服务系统申请本次专项计划的挂牌转让;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全权处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相关事宜;

    7. 本次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

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专项计划概述

    本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 18 亿元,期限不超过 3 年,

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果需要,将会增加中间级

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果需要,将会

增加中间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

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按固定的预期收益率享有收益,专项计划现金流收入

扣除费用后优先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及本金;待专项计划存续

期内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及收益得到完全偿付后,剩余部分支付给次级

资产支持证券。

    优先级份额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通过询价或簿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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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方式确定,优先级份额支付固定利率。次级份额无预期收益率,由原始权益

人持有。

       专项计划成立后,资产支持证券将在证券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

务系统挂牌交易。



       二、本次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发行规模:拟募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 18 亿元),可分

期发行募集或发行多个资产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如果需要,将会增加中间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果需要,将会增加中间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

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

整;

   (二)产品期限:拟发行的专项计划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三)预期收益率确认方式:优先级份额收益率以簿记建档最终确定的结果

为准,次级份额无预期收益率;

   (四)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

款、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五)基础资产:系指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

循环购买日转让给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应收款转让协议》及购房合同

对购房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购房款所对应的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购房人因逾期偿付应收款而发生的违约金、对应收款债权的追索权等其他相关
                                    3/6
权利)。为避免歧义,基础资产应包括初始基础资产及新增基础资产。其中,初

始基础资产系指初始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全部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

转让给管理人的基础资产;新增基础资产系指新增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在循

环购买期内由原始权益人在循环购买日转让给管理人的基础资产;

  (六)超额覆盖比例

    基础资产现金流超额覆盖优先级证券本息 1.1 倍以上(视最终评级认定结

果);

  (七)循环购买期

    专项计划成立日至专项计划预期到期日前 12 个月(实际循环购买期限以

“计划说明书”约定为准)为基础资产循环购买期间。在循环期内的每个循环购

买日,管理人有权向原始权益人循环购买基础资产。循环期届满后,管理人不

再向原始权益人购买新的基础资产。

  (八)交易结构: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

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向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在专项计划存

续期间,基础资产回收资金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项计划

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如果

出现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情

形,则由公司补足相应差额;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专项计划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

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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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相关事宜

  (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向证券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

报价与服务系统申请本次专项计划的挂牌转让。

  (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与本次专项计划

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本次专项计划工作;

    2.同意公司董事长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

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转让协议、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差额支

付承诺函(以下合称“交易文件”)以及尽调确认函等;

    3.批准公司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为专项计划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4.审核交易文件的内容符合公司的商业利益和营业目的,并同意签署并履

行公司在交易文件项下所有的义务和责任;

    5.授权并指示公司完备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在中国法律及规定的要求

下于中国各相关机构所需进行的任何审批、登记、备案和/或任何形式的程序;

    6.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三)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利用购房尾款进行资产证券化,
                                 5/6
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更好地开展。本次专项计划的

实施,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

    本次专项计划为创新型的融资模式,申请、审批及发行均可能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

定,根据本次专项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影响本次专项计划的因素

    在全球经济整体疲软的情况下,我国宏观经济增长仍略显疲弱,而发行时

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

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项目发行窗口选择的因素。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66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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