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3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于皖能集团财务公司 2018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 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未 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15 日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 年 4 月 3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张飞飞董事长。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 171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55,952,9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81%。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12,056,0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36%;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67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43,896,9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法律顾问委派见证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 方式通过了议案 1、2、3、4、5、6、7、10、11、12;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 9、 13、16、18、19、23;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830,939,5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7.08%;反对 6,326,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4%;弃权 18,687,0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35,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25,591,6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0.57%;反对 6,326,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2.50%;弃权 18,687,0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35,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6.93%。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821,719,6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00%;反对 15,434,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80%;弃权 18,798,6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47,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371,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35%;反对 15,434,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0.50%;弃权 18,798,6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8,347,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7.15%。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 830,949,6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7.08%;反对 6,210,6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3%;弃权 18,792,6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47,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25,601,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0.59%;反对 6,210,6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2.27%;弃权 18,792,6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47,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7.14%。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同意 830,863,1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7.07%;反对 6,947,8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81%;弃权 18,141,9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25,515,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0.42%;反对 6,947,8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3.73%;弃权 18,141,9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85%。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831,478,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7.14%;反对 6,659,1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8%;弃权 17,815,7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73,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26,130,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64%;反对 6,659,1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3.16%;弃权 17,815,7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73,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21%。 (六)审议通过《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对此议案回避了表 决。按照规定,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 26,223,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1.82%;反对 6,568,0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98%;弃权 17,813,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35.2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26,223,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82%;反对 6,568,0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2.98%;弃权 17,813,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20%。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及聘 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830,766,3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7.06%;反对 7,055,2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82%;弃权 18,131,3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25,418,4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0.23%;反对 7,055,2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3.94%;弃权 18,131,3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83%。 (八)审议未通过《关于皖能集团财务公司 2018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贷款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对此议案回避了表 决。 同意 25,219,6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9.84%;反对 7,598,9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5.02%;弃权 17,786,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3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25,219,6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49.84%;反对 7,598,9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5.02%;弃权 17,786,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15%。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821,547,8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5.98%;反对 16,579,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94%;弃权 17,825,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199,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01%;反对 16,579,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6%;弃权 17,825,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22%。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01 候选人:朱宜存 同意股份数:819,658,004 10.02 候选人:施大福 同意股份数:819,655,504 10.03 候选人:邵德慧 同意股份数:819,644,105 10.04 候选人:刘亚成 同意股份数:819,666,653 10.05 候选人:廖雪松 同意股份数:819,644,102 10.06 候选人:肖厚全 同意股份数:818,917,7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 候选人:朱宜存 同意股份数:14,310,085 10.02 候选人:施大福 同意股份数:14,307,585 10.03 候选人:邵德慧 同意股份数:14,296,186 10.04 候选人:刘亚成 同意股份数:14,318,734 10.05 候选人:廖雪松 同意股份数:14,296,183 10.06 候选人:肖厚全 同意股份数:13,569,834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飞飞先生、董事李波先生在职期间,为推进公司经 营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 献,公司对他们任职以来所付出的艰辛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采取累积 投票制方式分别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1.01 候选人:王素玲 同意股份数:819,664,999 11.02 候选人:徐曙光 同意股份数:819,644,698 11.03 候选人:张云燕 同意股份数:819,285,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 候选人:王素玲 同意股份数:14,317,080 11.02 候选人:徐曙光 同意股份数:14,296,779 11.03 候选人:张云燕 同意股份数:13,937,099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素明女士在职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职,为提 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 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她任职以来所付出的艰辛努力表示衷 心的感谢!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 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2.01 候选人:罗太忠 同意股份数:819,575,297 12.02 候选人:胡永辉 同意股份数:819,326,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 候选人:罗太忠 同意股份数:14,227,378 12.02 候选人:胡永辉 同意股份数:13,978,494 此外,2018 年 3 月 21 日上午在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 大会,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 56 人,实际到会 47 人。会议选举张友斌先生 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工监事将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 事会成员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任期 一致。 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史建伟先生在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他任职以来所付出的艰辛努力表示衷 心的感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 821,916,33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02 %; 反对 17,266,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02%;弃权 16,769,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75,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反对 17,266,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4.12%;弃权 16,769,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6,675,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14%。 (十四)逐项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 稿)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对此议案回避了表 决。按照规定,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如下各项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同意 16,509,1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62%;反 对 17,008,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61%;弃权 17,087,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83,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77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09,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62%;反对 17,008,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61%;弃权 17,087,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6,983,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77%。 2、发行规模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 对 16,953,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50 %;弃权 17,082,8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反对 16,953,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50%;弃权 17,082,8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76%。 3、可转债存续期限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反 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反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6%;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80%。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 对 16,925,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5 %;弃权 17,110,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16,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1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反对 16,925,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5 %;弃权 17,110,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7,016,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81%。 5、票面利率 同意 16,509,1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62 %; 反对 16,990,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57%;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09,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57%;反对 16,990,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57%;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 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80%。 7、转股期限 同意 16,31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25 %;反 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35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5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4.3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31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25%;反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35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7,25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4.30 %。 8、转股价格的确定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 对 16,940,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8 %;弃权 17,095,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7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对 16,940,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8%;弃权 17,095,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78 %。 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 对 16,963,3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52 %;弃权 17,073,3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74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对 16,963,3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52 %;弃权 17,073,30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74 %。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 对 16,963,3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52 %;弃权 17,073,3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74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对 16,963,3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52%;弃权 17,073,30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74%。 11、赎回条款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 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12、回售条款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 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 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 16,56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 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6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74 %;反对 16,93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6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 16,509,1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62 %;反 对 16,951,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50 %;弃权 17,144,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09,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62 %;反对 16,951,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50 %;弃权 17,144,505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的 33.88 %。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 16,59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80 %;反 对 16,90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0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9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80 %;反对 16,90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0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16,59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80 %;反 对 16,923,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4 %;弃权 17,082,8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7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9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80 %;反对 16,923,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4 %;弃权 17,082,805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的 33.76 %。 18、担保事项 同意 16,59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80 %;反 对 16,861,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32 %;弃权 17,144,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9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80 %;反对 16,861,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32 %;弃权 17,144,905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的 33.88 %。 1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16,598,4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80 %;反 对 16,90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40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598,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80 %;反对 16,901,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40 %;弃权 17,105,405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1,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的 33.80 %。 (十五)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对此议案回避了表 决。按照规定,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 15,982,7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1.58 %;反 对 16,859,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32 %;弃权 17,762,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81,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5.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5,982,7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1.58 %;反对 16,859,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32 %;弃权 17,762,905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7,681,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10 %。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821,341,03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5.96 %; 反对 16,776,0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96 %;弃权 17,835,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0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5,993,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1.60%;反对 16,776,0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15 %;弃权 17,835,905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7,696,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25 %。 (十七)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对此议案回避了表 决。按照规定,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 15,993,118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1.60 %;反 对 16,777,9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3.15 %;弃权 17,834,0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81,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5.24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5,993,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1.60 %;反对 16,777,94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15 %;弃权 17,834,005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81,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的 35.24 %。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提案报告的议案》 同意 821,351,63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5.96 %; 反对 16,757,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96 %;弃权 17,843,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81,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0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003,7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1.62 %;反对 16,757,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11 %;弃权 17,843,505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7,681,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26 %。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意 821,341,03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5.96 %; 反对 16,768,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96 %;弃权 17,843,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81,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08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5,993,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1.60 %;反对 16,768,441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3.14 %;弃权 17,843,50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81,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的 35.26 %。 (二十)审议未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审计 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对此议案回避了表 决。按照规定,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 25,150,01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9.70 %;反 对 7,621,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5.06 %;弃权 17,834,0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81,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5.24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25,150,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49.70 %;反对 7,621,0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5.06 %;弃权 17,834,005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7,681,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24 %。 (二十一)审议未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 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对此议案回避了表 决。按照规定,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 16,084,30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1.78 %;反 对 16,677,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96 %;弃权 17,843,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39,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5.26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084,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1.78 %;反对 16,677,254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96 %;弃权 17,843,505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39,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的 35.26 %。 (二十二)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与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 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对此议案回避了表 决。按照规定,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意 16,025,005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1.67 %;反 对 16,689,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98 %;弃权 17,890,7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60,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5.3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16,025,0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1.67 %;反对 16,689,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2.98 %;弃权 17,890,705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7,760,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35 %。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回报规划(2018-2020 年度) 的议案》 同意 831,439,20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7.14 %; 反对 6,536,8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6 %;弃权 17,976,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75,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共计 50,605,064 股,其中同意 26,091,2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1.56%;反对 6,536,8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2.92%;弃权 17,976,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7,775,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5.5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军、音少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简历如下: 朱宜存:男,1961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省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历任安徽恒源煤电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 委书记,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宜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施大福:男,1962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现任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历任安庆皖江发电有限公司总 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施大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邵德慧:女,1963 年 12 月出生,本科,会计师。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历任省政府特派稽查员助理,省国资委 监事会专职监事。邵德慧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亚成:男,1973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省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历任本公司总办室主任,新 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亚成先生持有 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廖雪松:男,1972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 经理。历任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淮北市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淮北国安电力有限 公司总经理。廖雪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肖厚全:男,1972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现任安徽省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历任皖能马鞍山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党 委委员、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策划部副主任、本公司计划经营部主任。 肖厚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素玲:女,1963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兼职安徽合力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及安徽六国化工股 份公司独立董事。王素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曙光:男,1955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曾任安徽省电力设计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副局级巡视员等职,于 2015 年 5 月退休。徐曙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云燕:女,1975 年 1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兼职安徽中兴 继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政协常委、全国青联委员、安徽大 学和中科大客座教授。历任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云燕女士持有本 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太忠:男,1968 年 12 月生,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本公司监事。历任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 处副处长、正处级组织员,安徽省人才办副主任。罗太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永辉:男,1961 年 8 月生,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法务部主任、本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历任安徽省能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胡永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友斌,男,1970 年 12 月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皖能股份公司计划 经营部主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历任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张友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