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承诺函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电力”)拟采用发行股份方式向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神皖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皖能源”)24%股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承诺: 经认真核实,本公司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公司及经办人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