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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24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7-3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表决时间:2017 年 5 月 22 日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

决董事 7 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聘任薛飞、郑玉民为公司副总经理,王东方为公司总会

计师(财务负责人),王明中为公司总工程师。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薛飞,男,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勘察设计队助理工

程师、工程师;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勘察设计队副队长(现勘

察设计院副院长);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勘察设计院党支部书

记、副院长;郑州路桥建设集团投资公司总工程师;郑州市轨道

交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中原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薛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薛飞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东方,男,1966 年 9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第二砂轮厂财务处职员;二砂登封联营磨料厂财务科科长;

永通钢联财务总监;二砂登封联营磨料厂副厂长、圣戈班白鸽合
资公司筹委会副主任;郑州圣戈班白鸽陶瓷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原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东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东方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明中,男,汉族,196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程师。曾任石家庄化肥厂技术员;中原制药厂技术处设备员、

130 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中原制药厂 160 车间主任、书记、

VC 分厂厂长;郑州市污水处理厂水区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

总支书记;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王新庄水务分公司经理;中原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工

程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明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明中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玉民,男,1975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曾在在河南省淮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计划委员会)工作;

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计划财政局工作;任中原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玉民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