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8-08-2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合计 52081.47 万元,均为子公司
向中原环保的借款,属非经营性往来。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不
存在资金占用的重大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中原环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报告期内,中原环保未审批担保事项。截至本
报告期末,中原环保的实际担保总额未超过经审计的 2017 年度
净资产的 50%,不存在重大担保风险。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路运锋
吴跃平
叶树华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