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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环保: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8-8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公司控股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69,855,147 股,持股比例为 68.73%)提

请增加《关于公用集团、净化公司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

案》。除此之外,无其他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

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建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 764,034,9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3879%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 人,持有或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736,316,5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544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27,718,4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3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

表股份 94,179,7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626%。

    2、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的有 763,885,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4% ;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030,0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0%;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二)《关于增补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的有 763,885,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4% ;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030,0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0%;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关于增补李伟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同意的有 738,537,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628% ;反对 25,497,6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3.3372%;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682,15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266%;反对 25,497,635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07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用集团、净化公司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

议案》

    同意的有 68,236,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537% ;反对 25,943,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7.546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36,70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537%;反对 25,943,085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54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金鹏、张华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等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