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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环保: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合计 67,132.81 万元,均为子公

司向中原环保的借款或代垫款,属非经营性往来。子公司财务状

况良好,不存在资金占用的重大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中原环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报告期内,中原环保未审批担保事项。截至本

报告期末,中原环保的实际担保总额未超过经审计的 2018 年度

净资产的 50%,不存在重大担保风险。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

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整,涵盖了公司决策、执行、

监督、信息沟通、生产经营等各环节;

    2、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及岗位设置合理、简洁,运作高效;

    3、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程序规范,风险控制措施得当,

控制效果良好;

    4、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传递通畅,对外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

    5、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的

实现;

    6、报告期内,没有出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总之,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的实际状况。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实现利润总额 566,599,523.68 元,实

现净利润 488,307,736.8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48,830,773.69 元,2018 年度

可分配的净利润为 439,476,963.17 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974,684,4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含

税),共计派发 243,671,122 元。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

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对该利润分配预案

无异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

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

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出具的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路运锋


                 吴跃平


                 叶树华


                 李伟真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