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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8-05-25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8-028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股本986,833,09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

利49,341,654.8元。

       2、公司自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

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86,833,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

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

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0日

    2、除权除息日:2018年5月3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5月31日

    四、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部门: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马台街99号

    联系人:吴月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联系传真:025-583665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