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承诺2018-08-1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承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
的基础上,对本次资产重组预案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资产重组方案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关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
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在与上市公司接触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承诺》之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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