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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8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

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

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

审计费用分别为 90 万元人民币、38 万元人民币,审计费用合理。同

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
下,采取的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平衡

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规划

与机制;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小冰、叶建梅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