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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9-02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金东先生

    6、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15:

00~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375,718,10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07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372,298,9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7266%。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3,419,1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7,677,953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4,258,8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31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3,419,1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677,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906%;反对 2,96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889%;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6,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0.3930%;反对 2,964,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8.6067%;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3%。

    本议案表决通过。

    2、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715,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2007%;反对 2,939,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823%;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74,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0.8879%;反对 2,939,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8.2811%;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1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674,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900%;反对 2,89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703%;弃权 1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4,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0.3643%;反对 2,894,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7.6950%;弃权 1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06%。

    本议案表决通过。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575,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637%;反对 2,945,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839%;弃权 19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5,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9.0749%;反对 2,945,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8.3593%;弃权 19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658%。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437,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270%;反对 3,202,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8525%;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7.2776%;反对 3,202,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41.7143%;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81%。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故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予以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2,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59.0359%;反对 3,022,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3700%;弃权 1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2,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9.0359%;反对 3,022,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9.3700%;弃权 1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42%。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571,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626%;反对 3,023,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8048%;弃权 1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1,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9.0228%;反对 3,023,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9.3830%;弃权 1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4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蒋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