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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9-031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 限 公 司 ( 以下简称“金浦

东裕”)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

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持有金浦东裕31.82%

股权。

    2、担保背景:

    金浦东裕因参与认购沧州大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98%股权,拟

向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及南京分行为牵头行的银

团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25亿元,期限7年。

    南京钛白及金浦东裕的其他股东方南京金浦东部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房地产”)、江苏钟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钟化”)拟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债权人:

    在金浦东裕的并购贷款被批准的前提下,债权人为以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及南京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

       4、担保金额:

       南京钛白持有金浦东裕 31.82%股 权 ,担保债权金额按比例计算,

南京钛白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人民币捌亿元),担保期

限为 7 年。

       5、协议签署情况:

       在金浦东裕的并购贷款被批准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按照公

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与债权人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其他契约性法律文

件。

       6、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郭

金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07 月 11 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 99 号

       法定代表人:郭金东

       注册资本:22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资产并购;资产管理;非

证券类股权投资。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金浦东裕是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

白的参股公司。

    2、被担保人的控制关系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68,380,109.15         2,164,277,978.58

 负债总额                     446,869,916.21           442,962,190.58

 净资产                     1,721,510,192.94        1,721,315,788.00

                          2018 年               2019 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65,510,617.69            15,091,658.31

 利润总额                       3,769,530.81               255,595.05

 净利润                         3,730,026.53               255,595.05

     上述 2019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截至公告日,金浦东裕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期限:7 年

    3、担保金额:担保债权金额按比例计算,南京钛白担保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人民币捌亿元)

    4、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方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

相应担保

    5、反担保情况: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信用担保

    6、因相关主债权和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的条款和条件以实

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人

各股东方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并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金浦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此次担保公平、对等,担保

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金

浦东裕各股东方均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提供

相应反担保为前提,公司和南京钛白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2

亿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2

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64%;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12.43亿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为下属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金额为4.4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60.5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50%;

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担保等。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