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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15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 2017-061 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所有议案均全部通过,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在杭州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 1 号楼 22 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07,373,00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1.638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07,373,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389%;通过网络投
票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主持,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
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具体签署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 307,373,0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0,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当选非独立董事为赵辉先生、方岳
亮先生、吴仲时先生、匡鸿先生,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通过赵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赵辉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 307,373,0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5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2 选举通过方岳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方岳亮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 307,373,0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5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3 选举通过吴仲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吴仲时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 307,373,0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5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4 选举通过匡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匡鸿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 307,373,0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5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当选独立董事为李政辉先生、俞乐
平女士、尹大强先生,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通过李政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政辉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 307,373,0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5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3.2 选举通过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俞乐平获得总选举票数 307,373,0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5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3.3 选举通过尹大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尹大强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 307,373,0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5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选举通过汪赛成女士、赵兰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监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1 选举汪赛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汪赛成女士获得总选举票数 307,373,0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5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4.2 选举赵兰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赵兰贞女士获得总选举票数 307,373,00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 50,0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
意见: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