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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9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 2017-100 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所有议案均全部通过,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 1 号楼 22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0,456,57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46.2407%。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0,442,5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2387%;通过网络投
票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主持,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2、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3、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4、逐项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含 8 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
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二)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
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三)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绿
色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
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
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五)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六)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绿色产业项目
建设、运营、收购,为绿色产业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中的
一种或多种。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情
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七)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
配售。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八)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
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
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
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九)赎回或回售条款: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
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
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十)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决议,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
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十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公司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
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5、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6、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0,45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7、审议通过《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出于谨慎性原则,参会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该
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2,748,951 股。
       表决结果:同意 62,748,9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51,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
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
意见: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