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2018-06-16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 2018-082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公司股份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6 月 15 日,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关于减持金圆股份
股票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获悉其由于误操作,在实施减持股份计
划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1、减持计划及实施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康恩贝计划自该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0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 3.08%,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截至 2018 年 1 月 25 日,
康恩贝持有公司股份 51,201,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6%。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进展公告》。截至 2018 年 4 月 24
日,康恩贝按照该次减持股份计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551,0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566%,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额(减持计划拟减持股数的上限 22,000,000
股)的 34.32%,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50,701,1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9%。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康恩贝持有本公司股份
50,701,1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09%),康恩贝计划在 2018 年 5 月 5 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 2.80%,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
告。
    2、本次误操作情况
    2018 年 6 月 15 日,康恩贝在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时,由于操作
失误,将一笔“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 5,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76%),成交价 12.40 元/股,成交金额 66,960 元。其发
现误操作后立即停止任何操作行为,当日累计卖出 130,400 股,买入 5,400 股。
    截止 2018 年 6 月 15 日,康恩贝持有公司股份 50,576,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7.077%(其中 5,400 股是其因误操作通过集合竞价买入的股份)。
    二、本次误操作补救措施
    1、康恩贝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买入公司股票属于其在实施减持计划时操作
失误。经公司自查,康恩贝上述股票买入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
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
求利益的目的。
    2、根据《证券法》第 47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康
恩贝在六个月内卖出又买入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康恩贝
也自愿将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上缴公司。根据康恩贝六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统计
计算,最高卖出价格为 17.817 元/股,本次短线交易买入价格为 12.40 元/股,本
次买入股数为 5,400 股,公司董事会已收回收益 29,251.80 元,具体计算方法为:
(17.817-12.40)×5,400=29,251.80 元。
    3、康恩贝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
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
自愿将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上缴金圆股份;今后会严格执行证券法以及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
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四、备查文件
    康恩贝《关于减持金圆股份股票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