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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18-09-27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作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徐森先生等 7 名自然
人共同投资设立铜陵金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俞乐平   李政辉   尹大强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