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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20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通知,获悉金圆控股
与赵雪莉女士已于 2019 年 05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05 月 07 日,金圆控股与赵雪莉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5,8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1%)以协议转让的方
式转让给赵雪莉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0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号)。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19 年 05 月 17 日,金圆控股与赵雪莉女士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1,907,6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2.4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赵雪莉女士本次
协议受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5,8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1%)。上述
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04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19-022),金圆控股计划在自 2019 年 4 月 4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两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60%)。
     2019 年 05 月 07 日,金圆控股与赵雪莉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并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19 年 05 月 08 日,
金圆控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98,6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57%)以 9.48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赵雪莉女士,
截至公告日,赵雪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9,898,6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58%,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前后金圆控股与赵雪莉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7,707,628    37.46%     231,907,628    32.45%
金圆控股
集团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3,825,855    34.12%     208,025,855    29.11%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881,773     3.34%     23,881,773     3.34%


赵雪莉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39,898,688     5.58%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7,707,628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37.46%);通过持有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资产”)91.01%股权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4,074,0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57%);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4,098,6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57%)。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231,907,6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2.45%),通过持有开源资产 91.01%股权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4,074,0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57%)。

     截至公告日,金圆控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金圆控股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
规则的规定,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