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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1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现金方式向新金叶增资用于满足新金叶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改善新金
叶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新金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议案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
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购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本次为河源金杰向供应商申请赊购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河源金
杰财务成本、提高河源金杰资金利用效率,增强河源金杰的盈利能力;河源金杰
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赊购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乐平    尹大强 李政辉
                                                 2019 年 06 月 10 日